第一节 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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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政府的救灾只限于放贷谷物,减缓田赋等,如何防灾抗灾无人顾及,甚而有人
利用灾年放贷发财。社会慈善团体的救济,只不过施以薄粥、稀饭,无济于事。
建国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本着“依靠群众,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
必要的救济”的方针,进行救灾工作。1950~1959年,县内屡遭风、雹、虫、旱、涝
的袭击,政府及时拨放救灾粮款。仅1951、1952、1954年就拨款98.8亿元(旧人民币)。
1960年,水、旱、风三灾并发,69.3万亩庄稼受灾减产,致使13.3万人严重缺粮,数
万人患水肿、干瘦等营养不良病。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保人保畜”,以“保人”为
重点, 不惜一切组织抢救,发放救济款65万元,供应病员面粉27.5万公斤、食糖3.8
万公斤。1961年灾情继续发展,劳力病弱,无力耕耘,40万亩小麦平均单产只有13.5
公斤。秋后又涝死麦苗2.6万亩,飓风淫雨破坏房屋53847间,砸死人4口,牲畜134头,
造成119303人生活严重困难, 至8月底,干瘦病人增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群众生产
自救,大搞代食品(野生植物) ,大搞副业,共收代食品1044万公斤,烧草259 0万公
斤,饲草2136万公斤,副业收入达12.8万元。同时大办疗养院和营养食堂:县办疗养
院1处,收容病员600余人;各公社办疗养院67处,收容老弱病残3299人;各公社办营
养食堂216处, 有14511人就餐。对21824名轻病号,只供应粮油食品,在家疗养。另
外,县发放救济款73.6万元,寒衣11203件,社队为群众购买寒衣34229件,群众互济
寒衣268件。 1962年涝灾严重,受灾面积73万亩,减产8成以上的32万亩,重灾区9个
公社,5.7万人,特重灾区5个公社,1.75万人。政府号召群众坚持“低标准,瓜菜代”,
组织群众采集野禾1650万公斤, 开展互助互济,调剂代食品280万公斤。发放救济款
44.3万元, 寒衣59543件,布票面额59866.7米,估棉和短绒棉絮15500公斤。1971年
发生重涝灾, 政府拨救济款150万元。1976年震灾,政府拨救济款54.5万元。1986年
雹灾严重,政府拨款40万元,统销粮80万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