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移民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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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5世纪初(明朝永乐年间) 至20世纪初,有数次外地移民至境内安家落户(详见
《人口》篇)。
1935年,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将1000余名退役“功劳兵”和6000余名鲁西移民
安置在境内五区、六区、七区定居,建立村庄,开荒种田。
1948年, 安置利津县部分灾民于马营区的流口村、官灶村、大邵村,安排土地3
700亩供其耕种, 灾胞暂不出夫支前,公粮实行减免。1949年,外来灾民2887户,64
09人,1950年,外来灾民332户,1204人,均安置在县内东部开荒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