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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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3月,建立法律顾问处,至1987年底,有工作人员3人。初期主要以刑事辩
护和解答法律询问为主。1982年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担任
法律顾问和各项经济代理逐年增多,至1987年底,共涉及刑事案件53件,民事纠纷案
件12件, 经济纠纷案件34件,解答法律询问1645人次,代书223件,接待来访群众17
51人次。还受聘担任15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业务收费19038.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