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纪检察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d5&A=1&rec=145&run=13

县人民检察署成立后,即开始办理违法乱纪案件,并对一般违法乱纪实行监督。
检察院重建后,成立法纪检察股(科)。1980年至1987年底,共受理各种违法乱纪案件
31起,34人,其中构成立案的11起,11人。对虽有违法乱纪行为但构不成犯罪的案件,
移交有关部门作行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