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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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11月,抗日民主政府成立沾化县公安局,设秘书股、审讯股、侦察股,并
在三区、四区、东五区、西五区、六区设公安员。同年12月建立政卫队,负责保卫党
政机关、武装逮捕、解差、看押犯人。
1945年7月11日沾阳棣边区县撤消, 其公安局并入沾化县公安局。1948年11月,
县公安局增设治安股。1949年春增设侦察队、公安队,并在各区设立分局或派出所、
公安员。 同年秋,海滨县撤销,其公安局亦并入沾化县公安局。1950年2月,公安局
基层机构为:一区派出所、二区派出所、三区分局、四区公安员、五区派出所、六区
派出所、 七区公安员、八区分局、九区公安员、十区公安员。1952年3月,增设保卫
股、 政治协理室,将侦察股、审讯股合并为侦审股。5月,侦察队撤消,公安队改编
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沾化县中队。1955年7月,侦审股分为侦察、预审两股。8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沾化县中队改编为沾化县公安局警察中队。共两个班,
21人。 1956年7月, 增设农保股和户籍股,后分别于1956年11月和1960年3月撤消。
1959年1月,增设刑侦股,建耿局、劝学边防派出所。1963年2月,各区均设派出所或
公安员。 1966年7月,沾化县公安局警察中队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沾化县中
队。 辖2个班, 共18人。归县人武部管辖。1967年3月,取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公安局所辖的各派出所亦随之撤销),成立县革委保卫部,设秘书组、政工组、审判
组、 治安组、侦破组。1968年2月18日,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沾化县公安机关军事管
制小组(简称“军管组”)。1973年5月,“军管组”撤消,恢复公安局,重设秘书股、
治安股、政保股、预审股和下洼、富国派出所。1974年11月,增设八吕油区派出所,
接管县人民武装部管辖的郭局边防武装派出所,同时恢复劝学、耿局两个边防派出所。
1975年12月24日,县中队由人武部移交公安局管辖,改称沾化县公安局人民武装警察
中队。1977年10月,增设检察股,翌年7月裁撤。1979年1月,增设消防股。198 0年1
月, 增设内部保卫股。8月建刑警队,同时重建政治协理室。1980年12月,奉命建立
沾化县公安局边防大队。下辖消防股和郭局、耿局、劝学3个边防派出所。1982年4月,
增设沾城、流钟、泊头、黄升、下河、永丰6处公安派出所。1983年1月,沾化县公安
局边防大队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沾化县大队(内称沾化县公安局武警科),武
警中队随属。 1984年8月,政治协理室改为政工股。10月,增设县公安局海防分局,
同时增设城关、李家、冯家、齐瞿阝、大高、坝上闸、河贵、利国派出所。1 987年,
县公安局内设科股单位11个、辖派出所18处。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沾化县大队改
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沾化县边防大队,对内称沾化县公安局边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