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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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10月,抗日根据地各村组织基干队,分男、女两部分,配有步枪、折枪、
手榴弹等。1942年,各区民兵由几十人发展到上百人。1944年全县民兵共2100余人。
1945年, 90%的村建立民兵组织,民兵发展到5300人。1946年8月实行联防自卫,民
兵扩至6000余人。1950年建立乡人民武装组织,乡设民兵队部,乡长兼任队长,书记
兼任指导员,公安委员兼副指导员,另设一专职副队长。
1952年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颁布。实行普遍民兵制。1
8岁至40岁身体健康的男性公民皆编入民兵组织。 其中,18~25岁政治纯洁、身体强
壮的编入基干民兵,余为普通民兵。县成立基干民兵团,乡成立民兵队部,下辖民兵
中队、 分队、小队。同年,改为班、排、连、营、团、师建制,全县有基干民兵403
01人。
1958年8月29日,中共中央颁布《关于民兵问题的决定》,9月29日,毛泽东主席
发出“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的号召,城镇、农村、机关、学校、工厂普遍建
立民兵组织,16~50岁的男女公民皆编入民兵组织。男16~30岁、女16~22岁组成基
干民兵,其余编入普通民兵。全县(含利津县)共基干民兵67297人。
1961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民兵工作条例》,实行民兵工作组织落实、
政治落实、军事落实,在全县基层组织进行“三落实”整顿中,清洗出政治不纯分子
2000余名,劝退老弱病残和带孩子的小脚妇女16000余名。
1966年,县组建民兵独立团,公社建民兵营,大队建民兵连(皆基干民兵),共有
基干民兵54963人,其中武装基干民兵4501人。
1969年5月取消民兵独立团, 在富国、永丰、下洼公社组织武装基干营,其余各
公社组织武装基干连,全县基干民兵49000人,其中武装基干民兵3832人。
1970年初,落实毛泽东主席“准备打仗”的指示,县重建民兵独立团。黄升、流
钟、泊头、王侯4公社组建独立团一营,下洼、沾城、永丰、冯家4公社组建独立团二
营,富国公社组建直属特务连,齐公社组建炮兵连,县革委卫生组、县医院和富国
公社1个大队组建卫生队,全团共2902人。另组建7个防空哨:泊头公社南徐,冯家公
社西,农场十字河,李家公社久山,齐公社丰民,流钟公社修家,沾城公社班家。
是年共有基干民兵49555人。
1974年,民兵独立团改为武装基干团,下设1个营,20个连,108个排,349个班,
连指定打坦克班20个, 排指定打坦克小组108个,共4050人。另外,有民兵连队62 0
个,60220人,全县共基干民兵64270人。
1975年学习上海民兵工作经验,各公社均建民兵指挥部,各民兵连队成立民兵小
分队,负责“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立四新”,大刮“红色台
风” 。12月29日,由南徐、泊头、冯王3个大队组建民兵通信连,南徐大队为无线电
排, 冯王大队为有线电话排,泊头大队为运动通信排,共11个班,108人,其中女兵
15人。是年,全县基干民兵64509人,其中,武装基干民兵5198人。
1976年9月9日毛泽东主席逝世,晚11时全军和全国民兵进入一级战备,当夜落实
民兵战士1320人,连以上干部59人,计1379人。10日,又扩充3000名武装基干民兵,
建成4379人随调随到的武装民兵独立团。
1978年10月,贯彻国务院重新颁布的《民兵工作条例》,在基干民兵中编武装基
干团1个,武装基干营19个,武装基干连29个,共武装基干民兵9236人。
1981年3月,根据中央指示精神,由原来的普通民兵、基干民兵、武装基干民兵3
种,改为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两种。符合条件的28岁以下的复员退伍军人和经过军事
训练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兵,其余编为普通民兵,改过去县编师、公社编团为生产队、
工厂企业据人数多少分别编团、营、连、排。是年冬,对民兵组织全面进行整组,整
组前有民兵124001人,整组后,减少45000人。至1985年,全县共编民兵连461个,民
兵总数为33967人, 其中基干民兵8265人。 1987年, 共编民兵连464个, 共有民兵
32870人,其中基干民兵57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