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志愿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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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实行无年龄限制、服役者完全自愿的志愿兵役制。首先
是动员有觉悟的青年参加区中队、武工队、公安队等武装组织,然后再根据自愿升级
到县大队和主力部队。 1945年1月,为扩大抗日武装,中共沾化县委和抗日民主政府
在李果家和富国分别召开动员参军大会,各村互相挑战,摆擂台,表决心。报名者胸
佩红花,精神抖擞。抗日二高(驻杏行村)副校长吕月如一家三代报名,带动30多名学
生参军, 编为学兵连。丰民村村干部杨玉田、王呈祥带动101名青年参军,县委授予
“丰民子弟连”光荣称号。刚家和坝上相互挑战,各拉1个连队。丁家庄子吕富英(王
殿奎之妻)同时送3个儿子参军,被誉为模范军属。20多天,全县有2000多名青年报名
上前线。截止抗战胜利,全县共3750名青年志愿参军。
解放战争时期,全县人民为“保家保田保饭碗”,求得彻底翻身解放,展开更大
规模的参军参战运动。 4年共有8022名青年志愿参军,奔赴前线。其中1946年冬1800
名, 1947年1700名,1948年1~9月1500名,1948年12月4日~1949年1月4日3022名。
在动参运动中,父送子者214人,妻送郎者11人,兄弟相送者61人,叔侄相送者10人。
建国初期,仍沿用志愿兵役制度,只是规定参军青年为18岁至28岁。1951年,为
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又有506名优秀青年参军上前线。1953年志愿兵役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