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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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与职权
沾化县人民代表大会于1981年1月开始设常委会, 经九届人代会选举产生,至19
87年历经3届。每届由16~18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3~7名、专职委员1~4
名、 兼职委员8~11名。县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前,历届人代会举行时,都设
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杨尚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座
谈会上的讲话要点》:“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是个常设机构,不是由代表大会,而是
由人大常委会产生。它的成员必须是人大常委会成员”的精神,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
4次会议决定在人大常委会设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5名常务委员组成。本届常委会
建立后只设办公室1个办事机构, 1983年工作人员配备到10名。十届人大常委会1984
年6月又增设政法工作委员会、 财经工作委员会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同时增设调
研科和代表联络科2个办事机构, 分别配备工作人员1至2名。十一届人大常委会1987
年9月撤销调研科, 增设法制科、财政经济科、教科文卫科。至1987年底,县人大常
委会有办公室(工作人员14名)、代表联络科(工作人员2名)、法制科(工作人员2名)、
财政经济科(工作人员1名)、教科文卫科(工作人员1名)5个办事机构。4个委员会没列
入县人大常委会编制序列,不是行政机构,不直接处理决定问题。只是分别负责有关
地方立法工作及法律执行情况,对县人民政府和乡镇人代会作出的不适当的决定、命
令进行调查研究, 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建议和意见。一室四科5个办事机构是
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负责常委会机关的全面工作。诸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各种
会议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的筹备服务工作;围绕常委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进行的
调查研究,为常委会的视察、大型调研活动的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接待人民代表和
群众来访;督促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处理代表的批评、建议和意见;
安排与本区域的省、县代表的联络工作以及机关后勤工作等。

沾化县人大常委会历届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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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 │职务 │姓名 │籍贯 │任职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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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 │主任 │王震东│山东省乐陵县│1981年1月~198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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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李振衡│沾化洼李家 │1981年1月~198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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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兆庆│山东省青州 │1981年1月~1984年4月│
│ │ ├───┼──────┼──────────┤
│ │ │苏东山│山东省乐陵县│1981年1月~1984年4月│
│ │ ├───┼──────┼──────────┤
│ │ │程春田│山东省乐陵县│1981年1月~1984年4月│
│ │ ├───┼──────┼──────────┤
│ │ │张福和│山东省无棣县│1981年1月~1984年4月│
│ │ ├───┼──────┼──────────┤
│ │ │耿升东│沾化北耿家 │1981年1月~1984年4月│
│ │ ├───┼──────┼──────────┤
│ │ │薛贵生│沾化县薛家 │1981年1月~198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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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 │主任 │温在江│山东省广饶县│1984年5月~198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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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李振衡│沾化洼李家 │1984年5月~198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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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程春田│山东省乐陵县│1984年5月~1987年3月│
│ │ ├───┼──────┼──────────┤
│ │ │薛贵生│沾化县薛家 │1984年5月~1987年3月│
│ │ ├───┼──────┼──────────┤
│ │ │朱京生│江苏省东台县│1984年5月~1987年3月│
│ │ ├───┼──────┼──────────┤
│ │ │徐德元│沾化杨家庄子│1984年5月~198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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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主任 │孙宝珩│河北省海兴县│1987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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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李振衡│沾化洼李家 │1987年4月 │
│ │ ├───┼──────┼──────────┤
│ │ │朱京生│江苏省东台县│1987年4月 │
│ │ ├───┼──────┼──────────┤
│ │ │徐德元│沾化杨家庄子│1987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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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案处理
县历届人大常委会对本届历次代表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收到的代表提案,都做专
门研究,根据提案内容性质和急缓程度,分别交付承办单位研究处理。处理结果,除
要求承办单位一一明确函复提案人外,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处理结果。

沾化县历届人大常委会受理代表提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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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别 │会次 │会议期间收到件数 │闭会期│办理情况 │
│ │ ├──┬──────────────┤间收到├──┬────┤
│ │ │总 │其中: │件数 │已结│不能解决│
│ │ │数 ├──┬──┬──┬──┬──┤ │ │ │
│ │ │ │工交│农林│教科│财贸│其他│ │ │ │
│ │ │ │ │水电│文卫│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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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 │一次会议│310 │47 │59 │55 │46 │103 │320 │376 │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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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次会议│178 │34 │30 │25 │40 │49 │ │97 │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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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次会议│157 │34 │30 │32 │31 │30 │ │48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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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次会议│31 │ │15 │6 │ │10 │ │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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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 │一次会议│71 │8 │21 │25 │15 │2 │98 │115 │54 │
│ ├────┼──┼──┼──┼──┼──┼──┼───┼──┼────┤
│ │二次会议│53 │3 │6 │11 │13 │20 │98 │107 │44 │
│ ├────┼──┼──┼──┼──┼──┼──┼───┼──┼────┤
│ │三次会议│104 │13 │29 │26 │11 │25 │98 │195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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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一次会议│113 │2 │27 │29 │33 │22 │17 │73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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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的提案(建议、批评、意见)推动了有关部门的工作,发挥了代表的作用。
九届人民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及时修通大高至流钟公路案》,县人民政府及时研究决
定修通这段乡镇公路。 1985年10月1日正式通车,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带来
很大方便。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要求
解决农民卖棉难的提案比较集中,县人民政府根据代表的批评和建议,1984年棉花收
购前作好准备工作。采取增加并严格培训棉花验级员,增建收购站点、仓库、货台、
敞棚,提高收存能力,增网扩点、添磅加秤和“划片定点、约时凭证、计划收购”等
措施,农民卖棉难得到缓解。十届人民代表对黄升油棉厂售给农民的棉籽严重霉烂,
损害了国家、人民群众的利益提出批评意见。经县人民政府派工作组调查情况属实,
县政府和县联社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通报全县,合理赔偿棉
农的经济损失。

三、工作视察
县人大常委会1981~1987年组织较大型工作视察共16次。九届人大常委会1981年
5月20日至30日, 组织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局负责人32人,以10
天时间视察了5个公社、 20个生产大队,以及财贸、工交的29个单位的生产、工作情
况。 通过视察综合了20个方面的问题和9条具体意见,一面向中共沾化县委汇报,一
面建议县人民政府切实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人民群众要求供销系统从方便群众着
想,改变基层供销社跨行政区建立体制的作法,经县财贸办公室向上级请示后,改变
了原来的作法。 十届人大常委会1986年9月,组织全体委员视察我县沿海滩涂开发情
况。 委员们赞同县人民政府把沿海滩涂开发作为振兴沾化经济突破口的战略决策。1
0月, 又就乱加价、滥收管理费等问题到集市、街道对国家工作人员在市场管理、食
品卫生监督掌握收费标准情况等方面进行视察,发现了不少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进行
了研究处理。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1987年6月3日至5日,组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
任、专职委员、县政府副县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
察长23人, 分4个组,就《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对11个乡镇、22个村和部分县
直单位进行视察。通过视察推动了《土地管理法》的全面贯彻实施。视察中还解决了
部分具体问题, 如,县建筑公司1983年占用永丰乡小杨营村220亩土地办砖窑场,仅
生产百万砖就停产,土地荒芜,群众意见很大。县人大常委会建议政府召集双方依法
协商,很快达成协议,小杨营村接收窑场并迅速恢复生产,拖了两年多的难题得到解
决。

四、会议决议
县九至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例行的常委会议,是它依法行使权利,发挥其职能作用
的主要组织形式。1981~1987年共举行常委会议48次,九届24次、十届19次、十一届
5次。 常委会议除听取、审议和批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
告或汇报外,还对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作出一些决议或决定。诸如:
九届人大常委会1982年5月10日至11日第11次常委会议, 作出《沾化县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组织全民学习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决议》。
8月6日至7日召开的第13次常委会议, 作出《沾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
意将我县义和、四扣、新户、太平四公社划归东营市的决议》。11月6日至7日第15次
常委会议,作出《沾化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沾化县城建设规划方案的决议》。
1983年第22次常委会议,作出《沾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颁发〈沾化县人民政府关于殡
葬改革试行条例〉 的决定》。十届人大常委会1985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召开的第10
次常委会议,作出《沾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用五年左右时间在全县公民中基本普及法
律常识的决议》 。1986年9月15日至18日举行的第15次常委会议,作出《沾化县人大
常委会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意见的报告〉
的决议》。十一届人大常委会1987年4月29日至30日召开的第1次常委会,作出《沾化
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大代表持证视察的决定》。8月17日至20日第3次常委会
议,作出《关于搞好棉花收购,维护棉农利益,发展棉花生产的决议》。10月21日至
24日举行的第4次常委会议,作出《关于贯彻执行〈婚姻法〉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