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县历届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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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代表大会是县一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由建国初期的地方各界人民代表
会议发展而来的。本县建国前召开过两次临时人民代表会议,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部选举法 (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法》)颁布后,1954年始召开沾化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一、临时人民代表会议
沾化县第一次临时人民代表会议, 1942年1月5日在老鸦嘴村召开,出席代表132
名。中共山东分局第六区党委、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三旅、清河区主任行署、清河区各
救会、抗敌协会鲁北协会、沾化县各人民团体都派代表参加会议。会议选举产生沾化
县行政委员会(即县抗日民主政府)。选举石清玉为县长。
沾化县第二次临时人民代表会议,1945年10月在富国村召开,成立县人民政府,
石清玉连任县长。

二、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54年7月5日至9日在沾
城召开。 本届应到代表275名。 其中:干部代表54名,占19.6%;工人代表7名,占
2.5%; 农民代表159名,占57.8%;手工业者代表5名,占1.82%;青年代表10名,
占3.6%;文教代表4名,占1.5%;卫生代表3名,占1.1%;人民武装代表10名,占3.
6%; 渔民代表2名,占0.7%;民主人士代表21名,占7.6%。代表总数中共产党员1
36名, 占49.5%,妇女45名,占16.4%。出席代表259名,缺席16名。会前收到代表
提案782件, 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分别处理。会议听取并讨论县人民政府关于以
生产救灾、粮食统购统销为主的工作检查报告和中共沾化县委关于今后任务的建议报
告,学习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会议作出《沾化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
关于夏季工作的决议》 和《关于拥护宪法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县人民政府委员2
3名,选举晏成山、吴观明、张春香为出席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次会议,因黄河五庄决溢,分东西两部举行。西部一、二、三、四、五、九
6个区, 于1955年2月17日至18日在沾城召开,出席代表136名,缺席51名。东部六、
七、 八、十4个区,于2月20日在义和庄召开,会期1天,出席代表55名,缺席31名。
会议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并根据群众要求拟定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的5项提
案。会议补选王月村为省一届人大代表。
第三次会议, 1955年12月22日至24日在沾城召开。 会议听取并讨论县人民政府
《关于动员起来,搞好合作社,进一步组织生产高潮,为完成农业增产任务而奋斗的
报告》和《关于沾化县五年计划争取四年超额完成的农业合作增产规划的报告》以及
兵役局《关于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基本精神和我县1955年度征集兵员工作方
案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将县人民政府改为县人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县
人民委员会领导成员,县长1人,副县长2人,委员14人。选举王兰茂为县人民法院院
长。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57年1月14日至18日在
沾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46名,缺席41名,大会先后收到代表提案418件。会议听取
和讨论县人民委员会1956年工作总结和1957年工作任务建议的报告,并作出批准工作
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县长1名,副县长5名,委员15名。组成县人民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1957年9月22日至27日在沾城召开,出席代表236名,缺席51名,大
会先后收到代表提案327件。 会议听取和审查县人民委员会1957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1956年财政决算和1957年财政预算报告、县人民法院1957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并作出
批准3个报告的决议。会议补选吕月如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58年6月1日至5日在县
城富国召开。本届应到代表285名,其中:干部代表66名,占23.2%;工人代表7名,
占2.5%;农民代表139名,占48.8%;手工业者代表6名,占2.1%;青年代表28名,
占9.8%;人民武装代表5名,占1.8%;文教卫生代表9名,占3.2%;渔民代表2名,
占0.7%; 民主人士代表23名,占8.1%。代表总数中共产党员150名,占52.6%,妇
女62名, 占21.8%。出席代表251名,缺席34名。会议审议和批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
报告和关于1958年至1967年农业发展规划(草案)报告、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
预算报告。会议要求各级领导和国家工作人员,通过整风,彻底转变工作作风,深入
实际,联系群众,与群众同甘共苦,把各项事业搞好。会议选举县长1名,副县长3名,
委员17名, 组成县人民委员会。会议选举穆瑞五、郑继彤、彭树荣3人为出席省第二
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二次会议,1959年12月29日至1960年1月2日在富国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34名。
缺席124名 (沾化、利津两县合并后,共有代表518名,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至二次会议
期间,病逝6名,调出46名,丧失代表资格8名),会议收到代表提案468件。会议审议
并批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1958年财政决算及1959年财政预算报告、县人民法院
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补选王震东为县长,郑继彤、张宗温、夏玉辉、李治
臣为副县长,补选王兰茂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61年3月23日至26日在
县城富国召开。 本届应到代表381名,其中:工人代表17名,占4.5%;农民代表218
名,占57.2%;军人代表3名,占0.8%;干部代表87名,占22.8%;文教卫生科技界
代表36名,占9.4%;工商界代表17名,占4.5%;其他代表3名,占0.8%。代表总数
中共产党员192名,占50.4%,妇女118名,占31%。出席会议代表320名,缺席61名。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529件。 会议审议和批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1959年财政决算
及196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还听
取中共沾化县委提出的工作建议报告。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贯彻执行县委提出的以生
产为中心,以生活为条件,以整风整社为动力的方针,积极做好生产救灾工作。会议
选举县长1名,副县长3名,委员23名,组成县人民委员会。会议选举张永青为县人民
法院院长。
第二次会议, 1961年12月25日至31日在县城富国召开,出席代表299名,缺席13
名(沾、利已分治) 。大会收到代表提案399件。会议审议和批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
告、1960年财政决算及1961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会议指出,1962年的主要任务仍以生产救灾为中心,以整风整社、贯彻中
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和《农村人
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农业六十条》)为纲,安排好社员生活为条件,激励群
众安全度荒,搞好生产自救,争取农业有较大的增长。会议补选副县长3名,委员4名。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63年9月27日至30日,
在县城富国召开。 本届应到代表253名,其中:机关干部代表71名,占28.1%;工人
代表4名, 占1.6%;农民代表117名,占46.2%;人民武装4名,占1.6%;文教卫生
科技界代表8名,占3.2%;民主人士代表37名,占14.6%;其他代表12名,占4.7%。
代表总数中共产党员124名,占49.0%,妇女49名,占19.4%。出席代表213名,缺席
40名。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719件。会议审议和批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及包括五年
规划在内的今后工作建议、1960年财政决算、1961年和1962年财政预决算及1963年财
政预算安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供销
社、 银行、农林科、民政科7个部门近两年来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认真
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充分发挥革命积极性和创造性,鼓足干劲,
发奋图强,自力更生,增产节约,勤俭建国,勤俭办社,勤俭办一切事业,在各个岗
位上做好本职工作。会议选举县长1名,副县长4名,委员18名,组成县人民委员会。
选举李治臣为县人民法院院长。会议还选举刘心儒、王震东、李金风(女)、张锡田为
出席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66年3月10日至13日在
县城富国召开。 本届应到代表279名,其中:脱产干部代表85名,占30.1%;工人代
表3名, 占1.1%;农民代表124名,占44.4%;人民武装代表3名,占1.1%;科技文
教卫生界代表13名,占4.7%;民主人士代表35名,占12.5%;其他代表16名,占5.7
%。代表总数中共产党员161名,占57.7%。出席代表216名,缺席63名,会议收到代
表提案337件。 会议审议和批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1963年财政决算和1964年财
政预决算及196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
议号召全县人民认真贯彻毛泽东主席提出的“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
国民经济的总方针,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项革命运动,高举毛泽东
思想伟大红旗,树雄心,立大志,学先进,赶先进、鼓干劲, 争上游,把农业生产放
在首位,促进农业的发展,改变沾化自然面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会议选举县长
1名,副县长5名,委员17名,组成县人民委员会。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1967年3月18日在县城富国沾化县第二中学(今沾化县第一中
学) 操场召开所谓“万人庆祝大会”,宣告沾化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并宣布由35人组
成县革命委员会和由13人组成县革委常务委员会。根据1975年《宪法》规定“地方各
级革命委员会又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故本县将县革命委员会成立
大会算作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78年9月16日至19日在
县城富国召开。 本届应到代表552名,其中:工人代表87名,占15.8%;农民代表25
4名, 占46%;干部代表96名,占17.4%;知识分子代表69名,占12.5%;其他劳动
者代表22名,占4%;人民解放军代表8名,占1.4%,爱国人士代表16名,占2.9%。
代表总数中共产党员374名, 占67.8%,妇女114名,占20.7%。出席代表515名,缺
席37名, 特邀代表6名,列席代表11名。会议审议并批准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沾
化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草案)。会议号召全县人民坚决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大”路线
和全国五届人大会议精神,为彻底改变沾化面貌,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而努力。会议
选举县革委主任1名,副主任6名,委员48名,组成县革命委员会。选举张守田为县人
民法院院长,李清海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王震东、李春生、李树林、孙再兰
(女)、王悦美、马振泉为出席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81年1月10日至14日在
县城富国召开。 本届应到代表245名,其中:农民代表140名,占57.1%;工人代表2
4名,占9.8%;干部代表64名,占26.1%;知识分子代表13名,占5.3%;其他代表4
名,占1.6%。代表总数中共产党员161名,占65.7%,妇女52名,占21.2%。出席代
表234名,缺席11名,列席68名。会议收到代表提案310件。会议审议并批准县革命委
员会工作报告、1979年和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及1981年安排意见的报告、县
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上述报告作出相应决议。会议要求全县人
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 ,把经济建设当作中心任务来抓,一切经济工作都要
围绕稳定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一目标,抓好调整,积极稳步地进行经济体制改
革,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深入持久地开展增产节约运动;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
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证经济建设顺利进
行。会议根据全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
员会” 的规定,选举产生沾化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1名,副主
任7名,常务委员9人,组成人大常委会。至此,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人大常
委会行使其职权。 会议还决定将县革命委员会改为县人民政府。选举县长1名,副县
长5名,选举张守田为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清海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1982年2月23日至27日在县城富国召开,出席代表218名,缺席25名
(本届一次至二次会议期间,出缺代表7名,补选代表5名),列席代表49名。会议收到
代表提案178件。 会议审议并批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
况和1982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意见报告、1981年财政决算1982年财政预算
报告,会议还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
议决定, 把3月份作为“文明礼貌月”,要求全县人民深入持久地开展“五讲四美”
(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活
动,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会议补选人大常委会委员
1名,补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名。
第三次会议,1983年1月21日至25日在县城富国召开,出席代表199名,缺席40名
(二次到三次会议期间,出缺代表5名,补选代表1名),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法院、检
察院部分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57件。会议号召全县人民坚决贯彻中
共“十二大”确立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入学习和全面实施1982年制定的新宪法,
振奋精神,同心同德,开拓前进,胜利完成1983年的各项任务。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会议选举马振泉、傅勤、刘炳清(女)、江连仲、孙延全、周景泉
为出席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四次会议,1984年1月15日至19日在县城富国召开,出席代表194名 (三次至四
次会议期间,行政区划变动,有39名代表移交利津县人大常委会代管,调出本县代表
6名,病故1名,补选代表1名),县政府各部门、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要求县、社两级政府,继续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认真搞好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号召全县人民继续贯彻中共“十二大”的战略部署,扎扎
实实地做好各顶工作,实现财政经济状况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84年5月25日至29日在
县城富国召开。 本届应出席代表199名,其中:农民代表99名,占49.7%;工人代表
15名, 占7.5%;知识分子代表25名,占12.6%;干部代表40名,占20.1%;侨眷台
属和无党派人士代表11名, 占5.5%;其他代表9名,占4.5%。代表总数中共产党员
120名, 占60.3%,妇女42名,占21.1%。出席代表190名,缺席9名,出席县政协一
届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审议并批准县
人民政府工作报告、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1984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
要求,县、乡(镇)两级政府,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继续深入地贯彻调整国
民经济的方针,搞好各方面的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生产,全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积极推广应用科学技术,保持经济建设稳定发展的好势头。会议号召全县人民,时刻
牢记中共“十二大”提出的总任务、总目标,振奋精神,立志图新,开拓进取,振兴
沾化经济。会议选举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4名,常务委
员12名。选举县人民政府县长1名,副县长5名。选举刘明乾为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树
人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1985年3月26日至30日在县城富国召开,出席代表169名,缺席30名,
出席县政协一届二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及县政府所属局级部门、富国镇政府、渤海农场、
海防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和全县人民,认真贯
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和中共中央、国务院[1985]1号文件《关
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因地制宜,扎扎
实实工作,努力克服工作中的困难,把各项改革措施付诸实施,振兴和繁荣沾化经济。
第三次会议,1986年3月25日至28日在县城富国召开,出席代表151名,缺席48名,
出席县政协一届三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和县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要
求,全县人民进一步坚持改革,继续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搞开发性生产,搞活工业
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努力开源节流,增加财政收入,克服财政困难,确保各项事业
的协调发展。会议补选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1名。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87年4月10日至14
日在县城富国召开。本届应到代表200名,其中:农民代表108名,占54%;工人代表
9名,占4.5%;干部代表41名,占20.5%;知识分子代表27名,占13.5%;民主人士
代表6名, 占3%;其他代表9人占4.5%。代表总数中共产党员133名,占66.5%,妇
女38名,占19%。出席代表196名,缺席4名,出席县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和
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审议并批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1986年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87年计划报告、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
算报告,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号
召全县人民要大力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的“双增双节”运动,发扬艰苦奋斗,勤
俭建国的优良传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会议选举县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3名,常务委员12名。选举县人民政府县长
1名,副县长6名(其中挂职1名) 。选举刘明乾为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树人为县人民检
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