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县境无药政管理,伪劣药品充斥市场,江湖医生到处行骗,群众多受其害。
1952年县卫生科建立后,药政工作始走上轨道。1957年,为加强对散医药商的管理,
翻印了省人委《对医药商的管理办法》 ,下达到各乡和卫生所。当时有4名外地江湖
医生经常招摇过市, 除全部扣留其伪劣药品外,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此后在 县内
制止了路医和游散药商的活动,扭转了医药市场的混乱现象。1959年,县卫生科下达
《关于调整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意见的通知》,要求正确地合理地按标准规定组织收入。
1960年9月, 对药政工作提出: 结合夏收秋收,大抓药材生产和收购,支援农业,支
援外贸。1963年,县卫生局派专人负责药政工作。工作侧重于加强对麻醉药品管理,
检查有无滥用情况; 查处伪劣药品及过期陈旧药品,取缔无证药商。1966年“文化大
革命” 开始后,药政工作长期处于混乱状态。1979年1月,实行中医处方剂量改革,
用公制“克”代替市制“钱”。1980年,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整顿药厂、加强药政
管理, 禁止制售伪劣药品的指示》。1982年8 月,县各医疗单位对卫生部淘汰的127
种化学药品进行清理销毁。1984年,县卫生局制定了《药政工作意见》,下达各乡镇
和医疗单位。1985年10月,县药品检验所建立,为县卫生局下属的药检专业机构。配
有片剂崩解仪、分析天平、显微镜、酸度计、微粒检查显微镜等,能进行一般药品检
查,并兼做药政管理工作。同年7月1日,开始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并完成《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制剂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此后,县卫生局组织专业
人员,进行了发证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1986年8月30日, 县卫生局下达《关于健全调整全县药品监督网的通知》,决定
县乡两级成立药品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对医药市场的监督管理。同年,县卫生局又与
县工商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医药市场管理的通知》,令个体医药经营者办理行
医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符合条件的67户核发了药品经营许可证。至1990年,县药品
检验所核检药品20余万种次, 检查医药单位360处次,查出销毁厂、校卫生室劣质药
品250余种。
第三辑 药政
解放前县境无药政管理,伪劣药品充斥市场,江湖医生到处行骗,群众多受其害。
1952年县卫生科建立后,药政工作始走上轨道。1957年,为加强对散医药商的管理,
翻印了省人委《对医药商的管理办法》 ,下达到各乡和卫生所。当时有4名外地江湖
医生经常招摇过市, 除全部扣留其伪劣药品外,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此后在 县内
制止了路医和游散药商的活动,扭转了医药市场的混乱现象。1959年,县卫生科下达
《关于调整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意见的通知》,要求正确地合理地按标准规定组织收入。
1960年9月, 对药政工作提出: 结合夏收秋收,大抓药材生产和收购,支援农业,支
援外贸。1963年,县卫生局派专人负责药政工作。工作侧重于加强对麻醉药品管理,
检查有无滥用情况; 查处伪劣药品及过期陈旧药品,取缔无证药商。1966年“文化大
革命” 开始后,药政工作长期处于混乱状态。1979年1月,实行中医处方剂量改革,
用公制“克”代替市制“钱”。1980年,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整顿药厂、加强药政
管理, 禁止制售伪劣药品的指示》。1982年8 月,县各医疗单位对卫生部淘汰的127
种化学药品进行清理销毁。1984年,县卫生局制定了《药政工作意见》,下达各乡镇
和医疗单位。1985年10月,县药品检验所建立,为县卫生局下属的药检专业机构。配
有片剂崩解仪、分析天平、显微镜、酸度计、微粒检查显微镜等,能进行一般药品检
查,并兼做药政管理工作。同年7月1日,开始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并完成《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制剂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此后,县卫生局组织专业
人员,进行了发证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1986年8月30日, 县卫生局下达《关于健全调整全县药品监督网的通知》,决定
县乡两级成立药品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对医药市场的监督管理。同年,县卫生局又与
县工商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医药市场管理的通知》,令个体医药经营者办理行
医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符合条件的67户核发了药品经营许可证。至1990年,县药品
检验所核检药品20余万种次, 检查医药单位360处次,查出销毁厂、校卫生室劣质药
品250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