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古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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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县衙大堂 位于今无棣县人民法院院内, 保存完好。清康熙《海丰县志》
载,“县衙大堂建于明洪武三年(370年)”1558年(明嘉靖三十七年)重修。
县衙大堂系明清县治的主体建筑,起建于二轴砖基之上,坐北向南,为硬山殿亭
式单檐砖木结构,四梁八柱,青砖碧瓦,面阔8.1米,进深7米,方砖铺地,檐下平列
彩绘风板,朱柱格棋透窗,红门翠扇,气势壮观。
1986年,定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吴氏故居 旧称“尚书第”,俗称“吴宅”。位于旧城区南门里。原建筑布局为
一宅两院式,呈东西长方形,建筑面积约7000于方米。
南院,建于明正统年间,原为明户部尚书王佐府第。
北院,建于1664年(清康熙三年)。门楼及三进大厅相继毁于清末民国初期,仅剩
“双虞壶斋”保存尚好。“双虞壶斋”为单体屋宇式建筑,单檐主柱,跨步明廊。省
古建筑专家认为: 此斋采用江南套梁插柱的内部结构建筑法,在齐鲁古建筑中尚属罕
见,自1949年至今,一直由县公安局占用。
清代高等小学堂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县令杨增辉主建。现由无棣县人民广
播站和中共无棣县委党校占用。
堂址为长方形, 占地约11亩,主要建筑有奎星楼,厅堂三进,自习室25间,三
进厅堂和校址南头临街房, 均为砖木结构,其他建筑为砖、木、坯棍合结构。现三
进厅堂、文案室、收支室和膳房尚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