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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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国年间,社会动荡,战争频繁,县境档案大多散失,仅存304卷。
1945年解放后, 档案散存于党政机关和企、 事业部门, 由各单位秘书保管。
1958年始由县档案馆收存, 共2103卷。 1962年收存档案1051卷, 其他资料194册。
1965年接受县直机关档案3773卷。 1974-1975年相继收存文书档案1144卷。 1976年
568个生产大队立文书档案8691卷,财务档案38449袋(册)。1978年整理科技档案2602
卷,另有4个企事业单位建技术档案室。1980年县档案局实施“统一标准,个别指导,
文书立卷制度” 。1983年收存文书档案3257卷,资料430种,4736册。1984、1985两
年共接受文书档案3508卷。 1988年收存文书档案8017卷,资料11921册,建立档案收
集、保密、借阅、保管等16项制度,编写了《案卷目录》、《案卷存放地点索引》等
检索工具书,《无棣县历史资料统计表》、无棣历次《党代会简介》、《无棣县组织
史料》、《无棣县大事记》和《无棣县档案馆指南》等八种参考资料,总计60余万字。
1989-1990年贯彻中央《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馆藏档案达14960卷,
资料达12807册,利用档案达12926卷次,接待查阅者1267人次。同时购置去湿机、吸
尘器、复印机和温度自动记录仪等现代档案管理器械。县档案馆被定为省三级先进档
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