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私塾 社学 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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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塾 遍及县内大多数乡村。1895 年,全县私塾180处,学生1980名。延至民国
虽几经废止,仍延续不绝,直至1945年解放,始彻底禁除。
私塾以其资金来源分四类: 一为一村或邻近几村的部分农民自愿结合,推举出学
董,延请塾师者,称为“村塾”。是清末民初县内的主要教育形式,上村塾者多为家
境中等上下的农家子弟。二是利用家族公产或族人集资设立的私塾, 入塾者皆宗族子
弟, 称“族塾”。三为官僚、地主、豪绅等富贵人家自设学馆,聘请塾师,教授本家
子弟者,称为“家塾”。四是塾师在家或租房自行设馆,收取学费,招生授业者,称
“学馆”。
私塾学童不分班级,不定人数,启蒙教材为《三字经》、《百家性》、《弟子规》、
《名贤集》、《千家诗》等,学业略有进展后再学《四书》、《五经》。讲授方法为
塾师教读,学童背诵,一般学至三年以后始“开讲”。等学童对一些启蒙教材粗解文
意后,再练对课,习写八股文。因科举重书写,习字为私塾要课,从入学之日起每天
必练,先描红写影,进而临贴,大字练到一定程度再加小楷。私塾不讲学制,学成即
可应秀才试。每年阴历正月十五以后开学,腊月初八以后解馆,其他假期由塾师自定。
私塾采取强制性管理,体罚严重。本世纪30年代以后,新式学校日渐普及,但私塾仍
占有一定数量。
社学 始于元代。元世祖劝农立社,县内村庄50家为一社。每杜设社学一处,农
闲使子弟入学。清末,全县有社学14处,即:城里、南关、大山、车镇、广武城(今埕
口乡东官庄东北十七里许) 、观音堂、常家、任家庄、白杨庄、关家庄、南柳堡、楼
底庄、傅家瞿阝、五里堡等。以上社学多置有学田。
义学 1883年(清光绪九年)埕口西北村太学生吴寿龄捐办两处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