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辑 检察机构 资料库:无棣县情资料库 章节:无棣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4/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4/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4/section/3/article/43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4/section/3/article/43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28年,县法院内设检察处,县长兼任首席检察官,另有检察官1名,专司检察。 建国后, 于1950年6月设无棣县人民检察署,1954年撤销。翌年12月建县人民检 察院, 1967年3月检察院并入公安局,1975年县公安局内设检察股,代行检察职权。 1978年10月, 重建无棣县人民检察 院,并定为副县级单位,设批捕股、起诉股、办 公室。 1979年5月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赵广海任检察长。1980年12月 连任。 1981年成立检察委员会。1984年5月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鞠 云亭任检察长。同年撤股设科,计8科1室,即: 刑事检察一科、刑事检察二科、法纪 检察科、 经济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政工科和办公室。 1988年6月,增设税务检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