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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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国时期, 无棣县职官或由科举出身, 或由行伍升迁。但大多受制于知县
(县知事、县长),因此有“一朝天子一朝臣”之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严格执
行干部录用制度,干部主要来自社会招收、军队转业和学校分配。
社会吸收 1949—1957年,无棣县从工人、农民、复员转业军人中吸收录用干部
861人, 充实到经济和农村基层政权中。1958年“大跃进”时期,无棣县举办盐业大
学、农业大学等,推荐农村青年学习,毕业后分配到经济和其他部门。1965年县人民
银行、农业银行录用干部22名。1972年从“农业学大寨”工作队中选招部分青年为干
部,安排到基层单位。1975—1976年先后从农村有文化的青年中,招收一批亦工亦农
干部,安置到公社或管理区工作,后转为脱产干部(简称转干,下同)。1979—1980年,
银行系统招收干部42人,留无棣县31人,调往高青县11人。1980年还招收闲散科技人
员53人, 农业经营管理员11人。1981年从固定工人中选拔录用共青团干部1人,并于
1981—1982年从税务助征员、国营企业正式职工和待业青年中招收税务干部44人,留
无棣县36人, 调出8人。1983年从国营企业正式职工和待业青年中录用干部32人,留
县15人, 调出17人,充实金融部门。同年对列入转干范围的624名“以工代干”人员
分别补办和办理转干手续,共补办188名,办理436名。1984年,办理民办教师转正53
名, 并从待业青年中招考录用3名。同年为乡镇选聘合同制干部20名,其中计划生育
干部2名,共青团干部13名,文化站干部5名。1985年录用干部65名,其中“以工代干”
28名, 待业青年30名,文化站临时干部7名,充实公安司法、银行、税务部门。1986
年录用干部14名, 其中为公安司法系统民警改办干部手续13名,为团县委招收干部1
名。1988年通过考试,从待业青年、复退军人、以工代干人员、电大毕生中为政法、
教育部门择优录用干部44名。至1990年,共从社会上和在职职工中吸收录用干部1840
余名。
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分配 1949—1987年共接收大、中专毕业2170人。1958年前,
接收大中专毕业生447人, 按“用其所学,一般不跨行业使用”的原则,主要分配在
农林水及文教卫生系统。 1959—1963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536名,除少数加强县
直机关和企事业部门外, 大部分分配到公社基层单位。 由于受“三年经济困难”和
“文化大革命” 影响,1964—1978年仅接收大、中专毕业生185人。1977年恢复高考
后,大、中专毕业生随之增多。1979—1987年共接收大、中专毕业生1002人,财政、
粮食、电力、化工等各类专业渐全,逐步改变了过去专业狭窄、结构不合理的状况。
1988年—1990年,又接收大、中专毕业生487人。其中大学本科32人,专科153人,中
专302人,有医科、农林科、师范院校、工科等若干专业,主要分配在基层乡镇。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1949—1959年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151人,其中团职2人,
营职12人,连职64人,排职73人。安置在财贸、农林水、政法等系统和基层公社(区、
乡) 。仅1958年即接收军队干部47人,有34名充实到农村人民公社。1963—1964年接
收89人, 其中营职8人、连职60人,排职21人,主要安置在商业、供销系统和农村人
民公社。“文化大革命”中,共有88名军队转业干部,其中回农村安置的85人,1980
年改办转业, 正式安排工作。1977年—1987年,共接收部队转业干部616人,其中团
职22人,营职185人,连排职369人,技术干部40人,安置到县直党、政、企事业单位
及各人民公社(乡、镇)工作。1988—1990年共接收部队转业干部35名,其中团职5人,
营职11人, 连排职15人,专业技术干部4人。主要分配在党群、政权、政法、财贸、
农业、文化、交通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