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65—1990年全县共接收离、 退休干部26人,其中退休干部4人。为解决他们
的住房问题,县民政局于1982年建干休所一处,占地面积30余亩,建房72间,分为24
个小院,每个小院住房3间,伙房1间。干休所内娱乐室、卫生室等服务设施完备。
第三辑 军队离、退休 干部安置
自1965—1990年全县共接收离、 退休干部26人,其中退休干部4人。为解决他们
的住房问题,县民政局于1982年建干休所一处,占地面积30余亩,建房72间,分为24
个小院,每个小院住房3间,伙房1间。干休所内娱乐室、卫生室等服务设施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