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县内无审计机构。1950年在县财税部门始设监察股,负
责对企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和内部监督。在这个时期里,由于经济监督的法律、法规有
待于完善,人员较少,未曾独立开展监督工作,主要配合县司法部门作经济案件调查。
1984年4月建立县审计局, 正式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党政事业
单位和工商企业进行财务监督审查。
1985年对县内4个单位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 共查处违纪金额0.27万元,上缴财
政O.2万元,调帐处理0.07万元。
1986年对城关供销社等3个单位进行了审计, 共查处违纪金额39万元,其中,截
留应交国家各项收入7万元, 乱挤乱摊成本费用2万元,偷漏税收1万元,应缴已交财
政8万元。 同时,还对城关棉花收购站进行审计,审计总额219.05万元,查处违纪金
额38.79万元,其中压级压价款7.56万元,全部退还给棉农。
1987年对县内15个单位进行了审计,审计总额1.01亿元,查处违纪金额204万元,
其中截留应交国家各项收入13万元,偷漏税收18万元,应缴己交财政46万元。
1988年对县内28个单位进行了审计,审计总金额2.3亿元; 查处违纪金额177.7万
元, 其中追还挪用8.3万元,截留国家收入、偷漏税收107.7万元,应缴己交财政107
万元。
1989年对县内45个单位进行了审计(其中大检查单位19个). 审计总金额1.34亿元,
查处违纪金额195.7万元,应缴已交财政43.4万元。
1990年, 对县内62个单位进行了审计 (其中大检查21个单位) , 查处违纪金额
823.3万元,应缴已交财政12.7万元。
此外,县社、商业局、粮食局、农行、教育局、卫生局、物资局、埕口盐场等单
位都先后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配合县审计局作了大量工作,并且对自己的下属基层
单位进行了审计。埕口盐场审计机构,每年都对其下属单位进行效益审计、离任审计、
内控制度评价审计等, 被审计单位共采纳审计意见148条,促进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260万元。县物资局,审计下属单位22个(次),有财务收支审计、离任审计、效益审
汁,共查处违纪金额5万元,损失浪费金额6万元,纠正差错帐务85笔,累计增收节支
21万元。1990年被地区大检查办公室评为“遵纪守法先进单位”。县粮食局内审科定
期对下属23个基层单位进行全面审计,在1990年的承包经营审计中,查处乱挤成本费
用,少提少交税金等违纪额1.05万元,并据具体情况予以调整帐务,保证了盈亏的真
实性。
至1990年全县已建立专兼职内审机构40个,专职人员44人,兼职人员30人,形成
了较为完整的审计监督体系。 仅1990年,40个内审单位,审计总额1.2亿,查处违纪
金额4万元,促进增收节支6万元。
另外,为适应多种经济成份和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需要,促进商品经济发展,充
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审计工作中的作用,经上级批准于1990年成立了“审计事务所”。
是年, 共监督验资250家,其中集体单位166家,乡镇企业82家,个体户2家,审验总
金额5000万元。
第六类 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县内无审计机构。1950年在县财税部门始设监察股,负
责对企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和内部监督。在这个时期里,由于经济监督的法律、法规有
待于完善,人员较少,未曾独立开展监督工作,主要配合县司法部门作经济案件调查。
1984年4月建立县审计局, 正式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党政事业
单位和工商企业进行财务监督审查。
1985年对县内4个单位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 共查处违纪金额0.27万元,上缴财
政O.2万元,调帐处理0.07万元。
1986年对城关供销社等3个单位进行了审计, 共查处违纪金额39万元,其中,截
留应交国家各项收入7万元, 乱挤乱摊成本费用2万元,偷漏税收1万元,应缴已交财
政8万元。 同时,还对城关棉花收购站进行审计,审计总额219.05万元,查处违纪金
额38.79万元,其中压级压价款7.56万元,全部退还给棉农。
1987年对县内15个单位进行了审计,审计总额1.01亿元,查处违纪金额204万元,
其中截留应交国家各项收入13万元,偷漏税收18万元,应缴己交财政46万元。
1988年对县内28个单位进行了审计,审计总金额2.3亿元; 查处违纪金额177.7万
元, 其中追还挪用8.3万元,截留国家收入、偷漏税收107.7万元,应缴己交财政107
万元。
1989年对县内45个单位进行了审计(其中大检查单位19个). 审计总金额1.34亿元,
查处违纪金额195.7万元,应缴已交财政43.4万元。
1990年, 对县内62个单位进行了审计 (其中大检查21个单位) , 查处违纪金额
823.3万元,应缴已交财政12.7万元。
此外,县社、商业局、粮食局、农行、教育局、卫生局、物资局、埕口盐场等单
位都先后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配合县审计局作了大量工作,并且对自己的下属基层
单位进行了审计。埕口盐场审计机构,每年都对其下属单位进行效益审计、离任审计、
内控制度评价审计等, 被审计单位共采纳审计意见148条,促进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260万元。县物资局,审计下属单位22个(次),有财务收支审计、离任审计、效益审
汁,共查处违纪金额5万元,损失浪费金额6万元,纠正差错帐务85笔,累计增收节支
21万元。1990年被地区大检查办公室评为“遵纪守法先进单位”。县粮食局内审科定
期对下属23个基层单位进行全面审计,在1990年的承包经营审计中,查处乱挤成本费
用,少提少交税金等违纪额1.05万元,并据具体情况予以调整帐务,保证了盈亏的真
实性。
至1990年全县已建立专兼职内审机构40个,专职人员44人,兼职人员30人,形成
了较为完整的审计监督体系。 仅1990年,40个内审单位,审计总额1.2亿,查处违纪
金额4万元,促进增收节支6万元。
另外,为适应多种经济成份和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需要,促进商品经济发展,充
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审计工作中的作用,经上级批准于1990年成立了“审计事务所”。
是年, 共监督验资250家,其中集体单位166家,乡镇企业82家,个体户2家,审验总
金额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