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计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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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根据当时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状况,对国营、
公私合营企业实行直接计划,下达指令性指标;对农业、手工业实行间接计划,任务
下达到各区和分管部门,通过粮食征购、销售、税收、生产合同等经济手段促其实现。
1956年,计划编制增加了交通运输、商业、基建、建筑业、文教卫生、职工工资等内
容。这时计划比较切合实际,因而能够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1957年工农业总产值
达6125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下同)比1952年增长26%,其中农业增长19%,工业增长
16倍。
1958—1962年 (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 县内未编制“二五”计划,只编制了前两
年的年度农业生产计划, 1958年计划粮食播种面积171.3万亩, 实际只完成计划的
62.5% , 计划粮食总产87530吨, 实际只完成计划的79%,1959年计划粮食播种面积
201.5万亩, 实际完成计划的54.2% ; 计划粮食总产80460吨,实际完成计划的90%。
工业生产计划方面,受“以钢为纲”、“全民大办钢铁”的影响,盲目上项目,各公
社、机关、学校、工厂、企业建起土法炼钢炉,掀起全民“大炼钢铁”的高潮。盲目
追求数量,忽视质量,计划越报越高,造成人力、财力、物力的极大浪费。后三年未
制订计划。
1963—1965年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 年度计划以执行专员公署下达的国民经济计
划为主要控制指标,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本着以农业为基础,
全面安排群众生活的原则,调整县内经济成分,工农业生产计划比较符合客观实际。
1965年,工农业总产值为4572万元,比1962年增长60%,其中农业增长54%,工业增长
84%。
1966—1975年 (第三个和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 由于“文化大革命”干扰,计划
管理工作遭到冲击。运动初期县计划委员会机构被撤销,计划不能及时制订和组织实
施,计划内容不但不全面,而且多项指标脱离实际,对实际指导作用很小。这期间由
于“左”倾错误干扰,工农业总产值增长缓慢,到1975年工农业总产值为8885万元,
其中农业总产值6473万元,工业总产值2412万元。
1976—1980年 (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的头两年,拨
乱反正,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但仍出现脱离实际的计划指标。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清除“左”的影响,坚持实事求是,工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1980年工农业总产
值为9316万元,比1975年增长4%,其中农业下降4%,工业增长28%。
1981—1985年 (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 经济改革逐步展开。在农业上推行联产承
包责任制,调整产业和种植结构,对粮食、棉花等作物的总产量,实行指导性计划,
使农民在完成产量指标的前提下,有权因地制宜种植和从事副业生产; 在工业计划方
面,对县属国营工业企业,下达工业总产值和主要产品产量计划指标,对城乡集体工
业企业,只对主管部门下达总产值计划指标,其余具体指标和利润计划由主管部门下,
工业企业实行厂长(经理) 负责制等各种责任制形式。1985年工农业总产值为21585万
元,比1980年增长132% ,其中农业增长138%,工业增长118%。
1986—1990年 (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 对农业进一步完善生产责任制,推行科学
种田,以发展枣粮间作、畜牧业生产和海淡水养殖为重点;对工商企业,推行租赁承
包责任制,使企业负责人有一定的自主权和灵活性,激发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工、
农、 商业都有大幅度增长。1990年工农业总产值为43783万元,比1985年增长103%,
其中农业增长27%,工业增长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