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计划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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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县境开始实行“计划经济”,用“经济计划”宏观调控经济的发展。从
1956年始,计划管理采取直接汁划与间接计划相结合的形式。第一个五年计划至第六
个五年计划期间,以指令性的直接计划为主,指导性的间接计划为辅; 1984年后,实
行经济体制改革,逐年减少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范围,并由以年
度计划为主,逐步转向中长期计划为主。
制订国民经济计划的程序是: 首先由上级计划部门逐级下达控制指标,然后由各
行业据情逐级编制本部门的发展计划,经计委综合平衡后由县长办公会和人民代表大
会审查,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再下达实施。对于国民经济各项计划的执行、国家统
配物资的安排、知识青年就业以及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审批等情况,在计划执行期中
或期末,定期向中共无棣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汇报,以便进行必要的统
筹、调整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