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辑 房产管理 资料库:无棣县情资料库 章节:无棣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4/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4/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4/section/3/article/26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4/section/3/article/26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公房由财政科管理,并于1951年对县城房屋进行确权登 记。此后公房改由农林局兼管,1984年机构改革后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管理, 1988年5月,建县房产管理所,隶属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房产管理所对县城规划区以内的公房、私房和规划区外的全民所有制公房实施行 政管理(主要是产权、产籍管理) 和行业管理(包括房屋买卖监理、修缮、租赁、交换 等). 1988年,房管所已逐步澄清了县城各单位公房建筑的年限、面积、性质、归属, 并发放产权证书213份,其中县城规划区内20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