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防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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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国期间县内无防潮堤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为了防御渤海潮灾的侵
袭,保护沿海近3万人口的生命财产安全,于1957年春兴建麦河干沟(即今马颊河) 和
马颊河(即今新惠新河)之间的防潮工程,共完成土方20.4万立方米。防潮坝长3公里,
坝高3米, 顶宽5米,边坡1:4。1958年又在埕口以下增筑挡水堤,自埕口村起,沿四
女寺减坷东北行抵孟家庄,然后折向东南行,至马颊坷北岸防洪堤止,其中孟家庄至
马颊河口一段长7.5公里,与海岸线平行,是名符其实的防潮坝。防潮坝高程5.5米,
高出地面1.8-3米, 顶宽3米,临海坡1:4,背海坡1:30与此同时,埕口盐场为保护盐
田, 防止海潮侵袭,亦修建防潮坝,全长51.5公里,完成土方112万立方米,坝顶高
程5.8米,顶宽6米,临海边坡,在地面高程3米以下者为1:8-1:10,在地面高程3米以
上者为1:5; 背海边坡均为1:3。经十余载风雨剥蚀和海潮冲刷,至1968年孟家庄至马
颊河口一段防潮坝高度仅剩下1米。 为此,马颊河工程局于1969年至1971年疏浚四女
寺减河海口段时,将挖出的土培筑了该段防潮堤。1973年春,埠卫新河下游扩大治理
时,再次组织民工加高培厚该段防潮坝。竣工后,防潮坝顶高程5.7米,高出地面2-3
米,顶宽8米,临海坡1:4,背海坡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