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渔需供应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d4&A=3&rec=165&run=13

1945年以前,渔需物资掌管在渔行渔霸手中,以高价向渔民出售,诸如桐油、毛
竹、木材、棉纱等,修补船具、网具必不可少,渔民又无力到外地采购,只得任其盘
剥。渔民们资金不足,渔行渔霸更乘人急放“虾虾帐”,条件十分苛刻,借款渔民的
渔货必须由债主专买专卖。1945年无棣县解放后,实行了民主改革,渔民从渔霸手中
解放出来,由人民政府提供信贷,对渔行进行了彻底改造,清除了渔业生产领域的封
建剥削。1946年,无棣县埕口渔业合作社成立 (属山东省下洼渔业合作社联合社领导,
为人民政府组建的植业供销合作机构) ,采购一些重要渔需物资供应渔民。解放战争
期间,铁货、煤油、桐油、棕绳、木材等多从敌战区购进,为了便于从外地购货,渔
业合作社对外字号为“福顺昌”。但部分渔业生产资料和渔民生活用品仍由私商经营。
1953年后,部分渔需物资开始由国家调拔。1956年,无棣埕口渔业合作社改为惠民水
产供销分公司埕口供销站,职工扩编为87人,渔需物资供应能力提高。县境渔业大队
的渔需物资完全由埕口供销站供应。1960年以后,木材、煤炭、桐油等统购物资的价
格实行双轨制,有平价、议价之分,计划内供应的渔需物资一律平价,并对植盐实行
优惠价格(国家规定食盐每市斤0.08元,渔盐每市斤按0.03元供应),粮油定量也按非
农业人口标准供应渔民。随着机动船的普及,柴油也成为重要供应物资。1976年,渔
需物资供应总值90万元,计有柴油380吨,桐油15.8吨,白布565米,白棕绳13.2吨,
黄麻96.4吨,毛竹1.55万根,煤炭147吨,渔盐563吨,化纤1.07吨,煤焦油1.39吨。
1980年以后,渔需物资逐步敞开供应,转为市场价格。1990年共供应柴油1641吨,钢
材1468吨,木材15立方米,总值92.16万元,市场采购所占比重明显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