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淡水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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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清末到建国初期, 县境以谈水、渔业为生的专业渔户很少,淡水捕捞者多是
农余村民。境内淡水渔场主要有马颊河、鬲津河(今漳卫新河)等。另外,一些大的坑
塘及古河道也有鲤、鲶、鲫、乌鳢、餐条等繁衍生长。专业渔户一般有舢板、木筏等
简陋船具,使用拉网、旋网、晃钩等渔具在马颊河、鬲津河中作业。农闲从事捕捞的
村民,主要 使用搬网、旋网、抢网、罩等小型渔具,多在 坑塘中涉水作业。1949年
全县谈水总捕捞量为7吨, 1955年增至13吨。此后随着水利建设的展开,引、蓄水能
力的提高,淡水面积逐年增加,谈水植业资源日益丰富。1965年,全县谈水总捕捞量
达472吨, 并增加了草鱼、白鲢等品种。1968年大旱,绝大多数可流、坑塘干酒,淡
水渔业资源遭受重大破坏。70年代,淡水渔业呈徊徘态势,并时有大升大降,捕捞量
最低的年份是1976年,共20吨,大多数年份100-170 吨。1980年农业改革开始实行,
从事淡水捕捞的专业劳力有一定增加, 1983年捕捞量为317吨。1984年,县水产局对
淡水渔业进行了全面调查,淡水捕捞的主要鱼类为鲫、餐条等地方鱼类, 约占60%。
由于工农业用水量不断增加,县内河道大小坑塘绝大多数出现季节性干酒,加之一些
网具网目过小,对鱼类进行毁灭性捕捞,限制了自然鱼类的生长和繁殖,但总捕捞量
仍有一定增加,1987年为355吨,1990年达602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