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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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生活】1991年以来,无棣县以“保证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稳定增长和
不断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深化农村改革,树立市场农业观念,使农民收入有较快
提高 ,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改善。 各业收入全面增长。1997年,全县农民人均报酬性
收入512.4元,比1991年增长7.7倍;人均家庭经营收入1839.7元,
比1991年增长112%; 人均转移财产性收入87.5元,比1991年增长41.
5%。1997年家庭经营收入占全年总收入的75.4%,较1991年87. 8%的
比重有所下降。 从第一产业得到的收入为1587.6元,占家庭经营收入的86.3
%,较1991年增长100%;从第二产业得到的收入为102. 5元,占家庭经营收
入的5. 6%,较1991年增长310%;从第三产业得到的收入为149. 6元, 占家
庭经营收入的8.1%,较1991年增长203%。第一产业在家庭经营中占有举足轻重
的地位。1997年,农民报酬性收入增加。一是乡村企业发展,使农民在企业劳动
的报酬达到人均59.6元,比1991年增加54.2元,增长10倍;二是村干部和民办教
师工资的提高,使农民从集体组织得到的劳动报酬达到人均277.2元,比199
1年增加212.9元,增长3.3倍。

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1997年,全县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04元,比
1991年增加759.5元,增长220%。

1、 生活消费支出增加。1997年在生活消费支出中,人均用于食品支出532
元, 比1991年增长173%,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也由1991年的56%下降到4
8%。全县农民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已由生存性消费转入发展性消费,该项指标
已达到小康标准。人均衣着支出117元,比 1991年增长134%;居住支出194.3元,增
长354%;家庭用品支出91元,增长117%。

2、消费质量明显提高。1997年,农民用于文化与生活服务方面的支出人均
达99元。农民人均住房面积由1991年的21.2平方米提高到25.7平方米,钢木结构住房
比重由1991年的6.7%上升到17.1%。 农民人均消费粮食248公斤,比1991年增长3.
8%;消费蔬菜101 公斤,减少72公斤(由大白菜为主的冬季蔬菜转为精细蔬菜消
费);消费肉蛋鱼11.1公斤,增长24.7%;呈现由以粮食为主向主、副食并重
转化的趋势。群众性娱乐活动广泛开展,精神生活不断充实,劳动力平均文化程度由
1991年的7年提高到8年,达到小康标准。电视机普及率达到96%,百户农民拥有
量比1991年增加31台。电风扇百户拥有量139台,收录机22台,摩托车4辆, 分
别比1991年增加78台、18台和1辆;洗衣机、电冰箱百户拥有量各1台。

3、 实物和货币结存量增加。1997年末,农民人均存款余额133.5元,手存
现金724元, 比1991年分别增长13倍、32倍。农民货币结存量的增加,为进
一步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水平提供了可靠的保证。1997年末,农民人均结存粮食49
6公斤,比1991年增长27.8%。

【职工收入】1997年全县职工收入平稳增长。全县职工平均工资4691元,比1991
年增加2798元,增长165%,企业、事业、机关职工收入差距拉大,三者之比
为1:1.72:1.60, 企业职工收入有待提高。
(李永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