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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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1年,无棣县工商局下设10个工商所,干部职工115名。1993年10月,
无棣县物价局并入无棣县工商局, 设物价股。 1996年,物价职能从县工商局分离。
1997年,无棣县工商局被列为向公务员过渡试点单位。通过改革,股室由过去的11个
精简为3个, 股室负责人由18人精简到7人,下设1个工商所,共有干部职工151
人。1991-1997年,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维护经济秩序, 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
极贡献。期间,无棣县工商局连续6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连续4年被评为全省工
商系统先进单位,连续3年在全区工商系统业务总评中荣获第1名。车镇工商所、无
棣工商所被评为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工商所。

企业登记管理。 1991年, 全县共有企业634家, 从业人员18667人, 注册资金
14401万元。1995年, 县工商局充分利用企业管理的职能作用,为企业搞活经营服务,
放心、放胆、放手地支持企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企业发展到931家,注册资金4.3
亿元,从业人员2.38万人。1997年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换照年,结合《公司法》,为
940 家企业全部更换了营业执照,并推行了企业登记代理制,实行咨询、受理、审核、
发照一条龙服务,当年新注册企业113户, 企业注册资金累计额达17.8亿元,对逾期
不进行年检的21户企业吊销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1991年以来,结合地方优势,积
极发展外资企业,1997年底,全县外资企业32家,注册资金2150万美元。

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 1991年,全县个体工商户7929家,从业人员21571人,
注册资金2454万元。 1993年, 县工商局进一步拓宽登记范围,加大工作力度,全年
新发展个体工商业户1240户, 较1992年增长24.2%,年终个体工商业户达到9990户,
从业人数20855人, 注册资金2756万元,私营企业27家。1997年,坚持“扶持引导、
数质并举、放管结合、分类指导”的原则,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年底,全县个体
工商业户已达13139家,注册资金总额8096万元,从业人员38322人,私营企业累计达
261家,注册资金8556万元,从业人员达2959人,注册资本剧增,从业人员明显增加,
纳税额占到全县工商税收的1/4,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市场监督管理。对集贸市场,县工商局坚持实行“入市登记、编号定位、亮证经
营、 明码标价、 化行归市、定期整顿”的管理办法。一是认真搞好市场年检工作。
1997年, 共对57处市场进行了年检登记,其中消费品市场47处,生产资料市场7处。
二是搞好市场巡查制。 巡查员在各集贸市场全天候轮流值班,挂牌上岗,及时处理
集贸市场内各种违法违章行为。7年累计市场巡查2790天,解决消费者投诉 369件,
做好人好事86人次。三是推行市场管理服务承诺制。向进入市场的经营者承诺不滥收
费、滥罚款,不吃、拿、卡、要,坚决打击“三乱”行为。四是开展了争创“文明集
贸市场”活动和市场规范化管理达标活动。全县20处市场达到了市场规范化管理标准,
其中6 处市场被评为地级文明集贸市场,4处市场被评为省级文明集贸市场。 五是加
强农资及成品油市场专项治理。查扣劣质化肥1640吨,失效农药25吨,劣质柴油、汽
油共980吨,有力地维护了农业生产。

经济合同管理。为保证《经济合同法》的顺利实施。1991年,为企业办理合同欠
款案件289件,仲裁金额240万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4万元,为银行部门收回陈贷
68万元。 1994年, 举办各种培训班24次,培训合同管理人员1020人,印发学习材料
2400本,评出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6家,地级“重守”企业50家。1995 年鉴
证各类经济合同50100份,鉴证金额1.9亿元。1997年,抵押合同登记工作全面展开,
全年共办理抵押登记42份, 查处经济合同违法违章案件78件,罚没金额59260元,有
利地保护了合法经营。

商标广告管理。1991年,全县注册商标仅11件。1992年达到37件。并依据《商标
法》规定,查处商标侵权案65件,收缴商标标识5000件,罚款8723万元。1997年,共
指导企业注册商标176件, 为鲁北化工总厂注册了图形防御商标3件,申报“枣星”、
“金羚” 等6件商标为省著名商标。按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对电台、电视台等
广告发布单位和广告印制单位的8起违法违章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 清理整顿了户外
广告,为2家广告经营单位换发了广告经营单位许可证。

经济监督检查。1991年,采取经常性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责任到人,
集中力量,对县城驻地及乡镇进行了全面检查,查处假冒伪劣商品价值16万余元,立
案查处46起,其中千元大案 23 起。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颁
布实施,工商局组织干部职工69人次走上集市和街头,向群众散发小册子4000本,解
答法律知识869人次,张贴标语96幅,培训企业法人103人。1994年,抽调44名干部职
工,分赴17个乡镇的432村,历时40余天, 查处假劣农药11.3吨,假化肥10吨,劣质
种子5.2吨,劣质柴油、汽油33吨, 总价值25万元,有力地保护了农业生产。1996年,
通过打假行动,全年共查处各种违法违章案件585起,立案查处112起,案值656万元,
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9万元。 1997年,共查获无证经营化肥25吨,劣质农药2吨,假
酒15114瓶, 假烟4360条,总价值234.32万元,罚没款48.7万元,为经营者和消费者
挽回经济损失463万元。

消费者协会和个体劳动者协会。1991-1997年, 县工商局充分发挥两个协会作用,
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消费者满意单位”的评选活动。严格按照《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新三包”规定 认 真 受理消费者投诉,共受理投诉589件,为
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5.77万元,结案率达98%。有10 家单位被授予地级“无假冒伪劣
商品商店”称号。个体劳动者协会组织宣传法律、法规16次,发放《致富指南》2600
本,使广大工商业户的法制观念、职业道德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刘金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