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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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1年以来,物价机构经历了独立、 与工商局合并又单设的重大变化,物
价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

7年间,全县的价格改革步伐明显加快,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比重由56%增
加到95%以上,以市场为主形成的价格机制基本形成。市场物价涨幅也随之增快,
1994年为价格总水平的高涨期, 全年零售物价涨幅达到19.7%,成为改革开放以来的
最高年份。 为抑制价格过快上涨,中央采取了压缩固定资产投资,实行“双紧”政
策,建立宏观调控体系等措施。7年间,全县的物价管理工作也逐步强化,实行了物
价控制目标责任制,生活必需品价格监审,商品明码标价,灾期物品最高限价等一系
列制度。 同时, 加大价格检查力度。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实行“一九”系列管理
(一指<>;九指九项制度,即收费许可证、收
费员证、收费票据、收费年审、明码标价、申请立项调整标准、监督反馈、统计报告、
档案管理)。围绕上述工作内容,顺利完成了一年一度的财税物价大检查,开展了明
码标价、农资价格及计划生育、土管、中小学收费等专项检查。1991年,共查结价格
违法案件20起,查出违纪金额40余万元。1997年,查出违纪金额414680元, 退还群众
190507元, 上交财政7000余元。同年,开展了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县百货大楼等1
7个单位通过了“全区执行物价、计量政策法规最佳单位”验收。是年,全县商品零
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上升1.3%, 比计划目标低1.7个百分点, 全县经济呈现出
“高增长、 低膨胀”的良好运行势头。 自1994年起,开展涉案物品价值认定工作,
至1997年底,共处理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物品价值认定352件,认定金额930
余万元,为司法机关客观、公证结案提供了依据,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价格调整】 1991-1997年,全县物价改革坚持“调放结合、 以放为主”的原则。
1991年,按国家管价原则和办法, 提高了石油、 煤炭、钢铁及城镇粮油和相关制品
的价格;调整了地管水泥、铁锅、民用液化汽价格;放开了食糖、卷烟、搪瓷制品、
油漆等120多种商品价格及理发、浴池、照相、洗涤四个行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
粮食、白酒、绸缎等商品由国家定价改为国家指导价;取消了电冰箱、洗衣机、水产
品等商品的提价申报制度和差率控制。1992年,提高了市场民用燃料和生活用煤的销
售价格,取消了财政对燃料经营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7月1日在全县范围内放开
了粮油销售价格,财政不再给粮食经营企业价格补贴,由企业根据合理差率确定销售
价格范围。1993年,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先后放开的煤炭等1023种商品价格,将棉纺
织品、啤酒、水泥等10多种商品由国家定价改为国家指导价;11月下旬,粮油价
格大幅度上涨,又恢复了国家定价。1994年,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国家定购的粮食购销
价格和棉花、蚕茧的收购价格;适当提高平价电的销售价格;对农用化肥实行了计划
内外价格并轨,完善了生资的价格管理办法;调整了自来水等商品价格。1995-1996
年,对20多种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实行了监审制度。对城镇居民口粮执
行国家限价政策,粮食实行差率控制;加强了对粮油及主要副食品的价格调控力度,
调整了粮食销售价格及化肥、自来水价格。

【收费管理】 依据国家赋于物价部门的职能,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①开
展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1991年对全县348 个收费单位的收费情况依法进行了
年度审验,验审收费总额1700万元。1992年加强了收费单位收费人员培训,举办了首
批收费员培训班,共培训收费员130人。是年,验审收费单位340个,收费项目251项、
标准10009个,收费总额2600万元。1997年验审收费单位245个, 收费总额4576万元。
②开展了五年一度的换发< > 工作, 颁发新证251个,换发<>
378个。③在清理乱收费、乱罚款、 乱摊派方面,1991年对全县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
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 共废除不合法收费项目96项。1997年对全县200多个收费单
位, 620项收费项目依据上级有关规定,逐项清理,共清理出不合法规定的乱收
费项目35项,县委以棣发(1997)35号正式行文印发了<>,向全县公布了整顿结果。④收费监督。1997年开展了“百
户联系点”活动,试行了<>制度,首批从全县企业及个体私营业户
中选定100家(户)作为常年联系点,发放了<>,定期走访、座
谈,掌握和了解企业及个体私营经济收费负担情况,走在了全区的前列。

【农产品成本调查与价格统计】 1991-1997年, 无棣县被国家物价局、国家计委选
定为农产品成本调查点。通过采取定点和一次性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小麦、玉米、
棉花、鸡蛋、猪、牛、海水捕捞、对虾养殖等品种进行调查,并定期测报,为国家合
理确定农产品比价,指导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提供了参考资料。

为搞好价格监控,每年选定一定数量的生产经营单位及集贸市场作为常年监测点,
指定专人对数百种商品的价格动态进行跟踪调查,定期测报,高质量的完成了价格统
计工作。除1993年外,其余年份均被省物价局评为农产品成本调查先进集体。1991、
1994年被省物价局评为价格统计先进单位。

【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 1997年,根据县委、县人大部署,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
制订了物价局执法责任制,对执法的指导思想、依据、基本要求、内容、责任作了明
文规定。建立了内外监督机制:内部监督机制包括<>、
物价执法人员“八不准”(不准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准大操大办、不准在被查单位吃
请、不准收受被查单位礼品、不准酗酒闹事、不准向被查单位报销应有个人负担的费
用、不准出现行政败诉案件、不准泄漏举报案件情况)、价格检查办案流程示意图、
使用规范统一的办案文书等。同时,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有7名物价检查人员及
5名涉案物品价值认定工作人员参加了国家计委和省物价部门的业务培训,并获得了
资格证书。外部监督机制主要有承诺制度、百户联系点制度和群众举报投诉等制度。
并聘请物价执法监督员,对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执法责任制的推广,提高了执法人员
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成效显著, 全年无一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无一人
因违纪违法而受党纪、政纪处分,得到县委、县人大的充分肯定。

(翟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