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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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1-1997年, 无棣县土地管理系统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
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更新观念,
转变职能,深化土地管理体制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使土地管理工作得到了全面发展。

土地管理队伍建设。各级土地管理部门以“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执法、热
情服务”作为职业道德规范,先后制定政治业务学习、廉洁勤政、政务公开、社会承
诺等多项规章制度。 每年派员参加省、地举办的政治、 业务培训班, 大大提高了
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1991-1997年,县、乡两级土地管理部门受县级以上表彰13次,
国家表彰1次;土地管理系统职工受县级以上表彰64人次, 其中受国家表彰的1人次;
工作成果受省奖励2项。

城乡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执行用地计划,强化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做到无用地
计划的不批,无基建计划的不批,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不批,用地手续不完备和用
地不合理的不批。为保证土地管理工作任务的落实,从1991年开始, 对土地管理的主
要任务目标实行政府行政首长目标责任制。1991-1992年,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政府每
年年初签订一次年度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 把土地管理的主要工作目标纳入政府的任
务目标进行管理。从1993年起,改为每3年签订一次。政府的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
督促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对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县政府每年组织检查,年底
组织一次考核,收到很好的效果。1993-1997年,各项建设用地都严格控制在计划之内;
乡镇企业用地有偿使用试点面达83.3%, 国家建设用地按规定全部实行了有偿出让;
1995-1997年违法占地案件下降率3年分别为34%、66%、68%;违法案件结案率为98%;
土地管理部门的胜诉率为100%;地籍调查、登记发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用
保护区规划等各项工作全部达到任务目标要求。1991-1997年,节约用地指标2400亩,
其中耕地 330亩。

土地的开发与利用。荒地开发是黄河三角洲农业综合开发一项重要任务,政府制
定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外地客户开发, 截止1997年, 已有6家外地客户前来进行开发,
开发面积达4万余亩。 1991年,“东黄5 万亩开发”项目建设被省土地管理局评为土
地利用项目科技进步3等奖。

土地执法监察。为提高土地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土地监察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
度,对土地违法案件进行经常性巡回检查,并组织了几次集中检查。1995年3月-1995
年8月, 根据地区行署部署,对 1992-1994年各项非农业建设用地、 农业结构调整占
用耕地和农村撂荒耕地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即保护耕地大检查) 。1997年6
月,按照国务院通知,对全县1991年以来的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进行大清查,查得:
农村居民建房用地2324.4亩, 其中违法占地178. 65亩; 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2773.5
亩, 其中违法占地2214亩;国家建设用地12478.2亩,其中违法占地3836.1亩;
集体土地使用权交易13.95亩, 全部为非法交易;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57亩;农村居
民建房违法案件428起,国家单位违法占地案件27起, 乡镇村集体单位违法占地案件
77起,土地非法交易案件4起。1991-1997 年先后有4名监察人员被地区评为“土地卫
士”,3个乡镇被评为“三无”(无违法占地、无违法批地、无宅基纠纷)乡镇。

基本农田保护。从1995年开始,进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把基本农田保护
区规划中所规划的耕地保护指标分解到各个乡(镇)、村,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制定严
格的保护措施。 出台了《基本农田保护办法》 ,制定并实行了占用基本农田审批、
《占用基本农田许可证》、占用基本农田征收造地费、基本农田占补平衡和耕地动态
监测等一系列制度。凡确需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由建设用地管理、土地监察、土地
利用规划管理等股室的人员共同到用地现场勘察,以加强对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
地的监督,有效地控制了耕地占用规模。全县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04542.2亩,
其中一级一类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27496.2亩,二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7946.1亩,三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5073.4亩。

土地宣传。1991年5月24 日国务院确定每年的6月25日为全国“土地日”。土
地管理部门围绕“土地日”宣传主题,采取举办座谈会、在报刊上刊登土地管理专版、
政府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印发宣传材料、上街咨询服务、编演文艺节目等形式开展丰
富多彩的宣传活动。1993年,无棣县组队参加地区土地管理局举办的首届土地管理基
本知识电视大奖赛,获第2名。1997年,围绕全国“土地日”、 “土地与法制”这一
宣传主题,土管局、团县委、文化局共同举办土地宣传文艺晚会,全体土地管理干部
职工登台演唱自己编写的歌曲《让我们都来保护耕地》,在社会上收到较好的效果。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1991年,全区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首先在无棣县进行试点。
县政府制定了《无棣县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办法》,开展农村宅基有偿使用试点工作。
当年,县土地管理局代表县政府统一征用土地365.25亩,进行统一开发、统一出让。
将其中48亩土地出让给56个工商个体户,建成商业一条街。其余317.25 亩以出让和其
他有偿使用形式提供给20家企事业单位使用,为政府收取土地使用费200多万元。地区
分别于1991年和1992年两次召开全区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会议, 推广无棣经验。到1997
年底,全县累计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126宗,面积657亩。

【地籍管理】 城镇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登记工作,历时7年于1996年
结束。 调查按照山东省土地管理局的要求, 全部采用全解析法,调查严格执行国家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查清调查区内每一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和用途
等基本情况,满足土地登记要求,保证了调查质量。1993年12月,无棣县在全区率先
完成了水利工程用地确权。这次调查登记工作共调查城镇土地面积7.8 平方公里, 处
理土地权属纠纷96起。截止到1997年共确权发证9459宗, 发放农村集体土地建设使用
证49301份、国有土地使用证156个。

【土地开发与三荒拍卖】 1991年以来, 县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保护耕地, 鼓励开发
荒碱、 滩涂地的规定和优惠政策。1991-1997年,全县共开发未利用土地62098.6亩,
滩涂81848.2亩,中低产田改造 97684.6亩。从1993年河沟乡袁白杨村第一个实行“三
荒”拍卖, 到1997年底,全县共拍卖“三荒”土地6宗,72亩。

【编制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从1993年开始,至1995年底全部
完成。乡级规划基本上与县级规划同步进行。在编制规划过程中,按照技术规程的要
求,对搜集的大量资料进行综合整理分析。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适宜性评价、
土地资源潜力分析、土地需求量与预测等四项专题研究。编绘了无棣县基本农田保护
区规划图、无棣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无棣县土地适宜性评价图、无棣县土地后备
资源分布图。1997年进行修编,并经省、地验收, 获优秀奖。

【地价评估】 1993年6月14日,县土地估价事务所成立,为土地管理局下属股级自收
自支事业单位,负责全县的土地价格评估工作。1995年, 配合清产核资工作, 对全县
148 个企业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价值评估,评估面积为2998591.365平方米,土地资产
总值14177.73万元。同时,为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对涉及土地出让、转让、出租、
抵押等土地资产的价格进行评估和管理。1997年,与山东师范大学合作,对县城规划
区内的土地进行定级估价,确定了首次基准地价,为土地市场价格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1992-1997年,按照国务院55号令规定,对应出让的土地, 全部办理地价评估和
出让手续,对乡镇企业用地进行有偿使用试点工作,并对企业破产和股份制改造中的
土地资产进行了价值评估和合理处置。
(崔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