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d4&A=2&rec=28&run=13

【综述】 1991——1997年,无棣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服从和服务于经济
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突出反腐败查办大案要案、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执法监督三项重点工作,强化队伍建设和装备建设,全面履
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显著成绩,为维护全县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促进经济建设和廉政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促进廉政建设和经济建设。县检察机关始终把
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作为打击经济犯罪的第一位工作和检察工作的重点,从反和平演变,
加强党的建设,捍卫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败查办贪污
贿赂大案要案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依法惩
治贪污贿赂犯罪分子。7年来,县检察院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犯罪案92件,其中,贪
污案28件,贿赂案13件;万元以上的经济犯罪重大和特大案25件;查处科级干
部犯罪要案21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86万元。

坚持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县检察院坚持
把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作为另一个工作重点,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
针, 积极开展 “打拐”、“扫黄”、“反盗窃”等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重点。坚持
对重大、特大刑事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制度,不在检察环节上出现打击不力和贻误战
机,所办案件法律手续齐全,适用法律得当,办案程序合法。7年来,共批准逮捕各
类刑事案犯466人,其中重、特大案犯223人; 向法院提起公诉464人,其中重、
特大案件221人。

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针对执法方面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
不严,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围绕依法从重从严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和依法从重从快打
击严重刑事犯罪这两个方针的贯彻落实,加强执法监督,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抗诉
工作,民事行政检察,监所检察,控告申诉检察。通过卓有成效的监督工作,维护了
司法公正,促进了严格执法,保护了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

狠抓自身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不断提高。县检察院有65名干警,其
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64.6%。 检察院坚持从严治检的方针,严格管理,严明
纪律。对干警坚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邓小平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
义理论、党的基本路线、理想、道德、廉政、纪律教育。狠抓领导班子的建设,重视
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加强业务培训,注重制度建设,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
动,队伍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干警政治、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
保证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结合办案,积极落实“打击、防范、
教育、管理、建设、改造”这一主旨。认真开展对社会治安情况的专题调查,分析各
类犯罪的特点、规律和原因,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打击和预防犯罪的对策,积极与重
点单位开展文明共建活动。 7年来,给有关单位讲法制课94场, 提出检察建设意见
188条,协助完善规章制度160余条,救活企业7个,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38个。

增强后勤保障能力。县检察院新建2300平方米的办公楼,配有车辆7辆,复
印机1台,摄像机1台。其它技术设备日臻完善,后勤保障能力不断加强。有力地保
证了检察工作的开展。

【反贪污贿赂检察】 县检察院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打击经济
犯罪的部署和指示,坚持从重从严的方针,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把办案作为改革开放
和经济建设最重要、最直接的服务。7年来,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23件,立
案侦查92件,其中贪污案28件,贿赂案13件,其他案件51件。起诉36件,
免诉8件,43名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追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
586万元。(1)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7年间,县院始终
把反贪污贿赂斗争列为打击经济犯罪第一位工作和检察机关的工作重点,强化对国家
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监督,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1993年8月,中央
作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定。检察机关查办大案要案
工作以更大的声势和力度向前推进,把查办的重点指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
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犯罪要案。全院立查贪污贿赂案件64件,
占立案总数的69.5%;大案要案41件,占立案的44.5%。突破了一批在全县有影响、
有震动的案件。如原无棣县梁郑王乡党委书记李坤元受贿1.1万元案; 原无棣县土
地管理局局长蒋相义受贿1. 8万元; 原无棣县交通局路政科科长尹建宁贪污1.1万
元、受贿3万元案; 原无棣县公安局局长王月良贪污7.2万元、受贿5.3万元案;
原无棣县天立公司炼油厂厂长刘永生、副厂长刘富春、会计孙公元共同贪污4. 5万
元案等。 (2)狠抓队伍的政治教育和廉政建设,不断提高侦查水平。重视加强队
伍的政治教育和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干警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使命感、光荣感和紧迫感。
及时调整、充实侦查力量;实行分级负责办理大案要案和检察长办案制度,举办侦查
业务培训班,召开侦查工作经验交流会,开展优秀侦查员评选活动。强化了干警的侦
查意识,提高了侦破大案要案的能力,总结积累了一些好的办案经验。(3)坚决贯
彻“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坚持侦捕、侦诉分开;严格执行国家
法律和党的政策,慎重地对待和处理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区分罪
与非罪的界限;克服单纯就案办案的思想,不断改善执法活动,讲究办案方法;积极
维护发案单位的正常生活经营活动和正当利益。 取得了好的政治效果、 经济效果和
社会效果。(4)积极开展贪污贿赂犯罪预防工作。对贪污贿赂犯罪发生的原因、特
点、规律,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采取多
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共举办图片展览82场 (次) ,播放惩腐倡廉宣传录像21场
(次)。协助治理发案单位19个,使7个濒临倒闭的企业走出困境。在暴露问题较
多的发案单位或重点行业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26个,绝大多数联系点通过协助治理,
走上依法管理,依法生产经营的轨道。

【刑事检察】 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人民民主专政职能,把“严打”和综合治理工作
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任务来抓,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积极与公安、法院密
切配合,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和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7年来,
共受理提请逮捕刑事案犯530人,批捕466人; 受理移送起诉免诉案犯539人, 决
定起诉464人,免诉40人。通过审查批捕、起诉,稳准狠地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分
子,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的社会治安秩序。(1)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
各种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工作。 先后开展了“扫黄” 、“除六害”、“抓流窜”、
“反盗窃”、“打拐”、“打团伙”、围歼“车匪路霸”等专项斗争,始终把杀人、
强奸、抢劫、伤害、盗窃作案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及时批捕、起诉、从重从快予以
打击。共批捕杀人案犯18人,起诉18人;批捕抢劫案犯41人,起诉39人;批
捕强奸案犯65人,起诉62人;批捕盗窃案犯 237人,起诉228人;批捕伤害案
犯25人,起诉22人。批捕各类重、特大刑事案犯193人,起诉193人。(2)坚持
并完善对重、特大刑事案件侦查预审活动的提前介入制度,快捕快诉,不贻误战机,
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创造条件,积累了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经验。(3)实行对自
侦案件的内部制约制度。经刑检部门审查,逮捕各类经济案犯和“侵权”渎职案犯5
9人,提起公诉48人,决定免诉14人。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把自侦案件逮捕、
起诉、免诉关,保证了案件质量。(4)认真履行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职责,维护国
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对64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40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59次;追捕案犯18人,追诉案犯9
人,改变定性16人,建议公安撤案12人,出庭支持公诉443案,发表公诉词3
18次,提出抗诉4案。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维护了司法公正,纠正了错案。(5)
结合办案,积极开展综合治理。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协助建章
立制;加强对免诉人员的帮教考察工作;通过审讯被告,核实证据和出庭支持公诉,
宣传法制;积极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有重点地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检察环节
上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增大了办案的社会效果。

【法纪检察】 县检察机关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国家法制尊严的高度来
认识开展法纪检察工作,把法纪检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 调整充实力
量, 强化侦查措施,积极查办“侵权”、渎职犯罪案件。集中力量查办刑讯逼供、徇
私舞弊、非法拘禁、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5类重点案件和大案要案。7年来共
受理各类“侵权”、渎职案件121件,立案侦查38件,逮捕16件,起诉12件、
免诉10件。查办大案要案12件,占立案数的35.4%。查办重点案件30件,其中
刑讯逼供案2件,非法拘禁案27件,玩忽职守案2件,重大责任事故案2件。还查
办了一批诬告陷害、伪证、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侵权”、渎职案件。对受案初查后
不立案的和因民事纠纷引发的案件,分别做好息诉和善后工作。

【监所检察】 监所检察部门加强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情况和监管改造场所执法活
动的监督,促进了依法管理、文明管理和改造质量的提高。7年来,共向监管单位提
出纠正违法意见和安全检察建议40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定检察120次,自行
检查256次,召开联席会议68次,检察长和检察员给在押人犯上法制教育课10
5次,集体教育和个别教育640人次,联合清狱91次, 消除事故隐患14起,检察
员驻所检察平均298天。积极开展对减刑、假释案件的法律监督和监外执行罪犯的
监督检察,不断加强监所检察派出机构建设,实现了看守所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
化。

【控告申诉检察】 控告申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开展举报工作和办理申诉案
件为重点,积极办案,较好地发挥了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双重监
督制约作用。(1)积极开展举报工作,促进了打击经济犯罪和查办“侵权”、渎职
犯罪工作的深入发展。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241件,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1
72件,法纪案件线索69件,从中立案83件,占34.4%。 做举报电视讲话1
1次,举行大型举报宣传27次,散发宣传材料3. 6万份,受教育群众30余万人。
(2)积极办理控申案件,依法履行监督制约职能,立查各类申诉案件21件,纠正
11件。(3)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共受理来信来访1356件次,其中妥善处理告
急信访和集体上访21件。

【民事行政检察】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部
署,1993年6月,经县编委批准成立民事行政检察科。县检察院遵照“积极、认
真、稳妥”的原则,边抓机构建设,边抓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院、地区分院举办的
业务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1993——1997年,
共依法受理各类申诉案件84件,其中立查23件,依法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9
件,法院改判1件。

【检察技术】 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及时准确地做好现场勘验,检验鉴定和文证
审查工作。7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517件,其中法医检验288件,文证审查4
8件,司法会计检验62件,现场勘查76件。对所受理案件全部办结,准确率10
0%。
(孙廷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