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购销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d4&A=1&rec=67&run=13

【概况】 1998—2000年,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地区行署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
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无棣县粮食系统落实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
企业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加快国有粮食企
业自身改革,转换经营机制,使粮食企业建立起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粮食
流通新体制。粮食系统由1997年的15个企业改制重组为6个企业, 其中包括无棣县粮
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和5个附营企业。 粮食收储公司为县粮食局领导下的独立核算、
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受县政府委托专事粮油收储业务,对基层粮食收储企业的业务
实行统一管理和核算;基层粮管所改制为8处粮食收储分公司, 作为县粮食收储公司
的内部报帐单位。 到2000年,全县粮食企业固定资产3600万元,职工达846人,仓库
容量35000吨。 1998~2000年,粮油商品总购进398958吨, 总销售468691吨,其中收
购定购小麦27750吨。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根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
(国发[1998] 15号)及《粮食收购条例》等一系列文件规定,县粮食系统从1998年5
月10日起, 对粮食流通体制进行改革。1998年6月,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主附营业务彻底分离。各粮所组建为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整建制划转成
为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报帐单位,不再具有法人资格。各收储分公司在县
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的领导下, 按照“三项政策”(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
顺价销售政策,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1998年粮食年度小麦定购价
格(三等冬花麦、下同)确定为每500克0.73元, 对农民交售定购粮外留足口粮种子
粮及必要储备粮后的余粮,实行保护价收购政策,保护价小麦每 500克0.64元;玉米
(中等质量)收购保护价每500克0.54元。
1999年4月,粮食企业收储业务与附营业务分离,粮食收储公司正式运作。 是年
国家定购价与保护价并轨,每50公斤中等质量标准小麦(冬花麦三等)为62. 00元,
各等级价格为: 一等66.00元, 二等64.00元, 三等62.00元, 四等59.00元,五等
56.00元。 等外小麦不执行国家保护价格,由粮食部门按市场行情本着“购得进、销
得出” 的原则自行确定价格进行收购; 玉米 (中等质量) 收购保护价为每50公斤
46.00元。
2000年小麦国家定购价与保护价执行同一价格即收购保护价。小麦按容重定等,
各等级以三等为中等质量标准。收购保护价格为每50公斤白麦57.00元, 混合麦(花
麦)55.00元,红麦 52.00元。同品种小麦等级差价:三等以上每相邻等级差价2元,
三等以下每相邻等级差价3元;玉米(中等质量)收购保护价每50公斤49.00元。
(佘崇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