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d4&A=1&rec=30&run=13

【概况】 无棣县司法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36人。下设办公室、宣传科、基层调解科、
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中心。另外设法律服务性机构2个,即:“148”法律
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
1998——2000年,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司法局紧紧
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中心任务,以依法治国方略为统揽,以“争创人民满意干警
活动”、“优质服务年活动”和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活动为契机,以“内
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旨,坚持不懈地对干部职工进行政治思想、组织纪律、职业
道德和廉洁勤政教育,培养和造就了一支经得起改革开放考验、忠于职守、作风过硬、
健康向上的司法行政队伍。
法制教育工作成效明显。 全县28万普法对象,通过“三五”普法教育, 法律意
识,法制观念普遍增强,全县圆满地完成了“三五”普法任务,并通过了滨州市委、
市政府的检查验收。
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通过建立健全组织、 落实责任制等措施,做到了组织、人
员、责任三落实,实现了县、乡、村调解组织网络化,对防范纠纷激化、控制突发事
件起了极大的防范,化解作用。依法调处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使大量易激化、转化
的矛盾消灭在了萌芽状态,对稳定农村秩序,发挥了重大作用。
律师、公证工作在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同时,不断加大改革步代和力度,
积极开拓案源证源,办案、办证质量和数量逐年提高,杜绝了错案错证,维护了法律
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
1998-2000年,司法局共受到省、地、县表彰5次,有17人次受到了省、地、县以
及上级业务部门的表彰。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
有力地促进了法制教育、公证、律师以及其他各项业务工作的发展,为全县经济发展
和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了其职能作用。

【“三五” 普法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为做好“三五”普法工作,司法局制定规划,
健全机构、征订编印教材、培训普法骨干、搞好思想发动,各项工作有组织、有计划
地逐步进行。1998-2000年是“三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关键阶段和检查验收阶段。普
及内容:以宪法为核心,以基本法为基础,以专业法为重点。普及的重点对象:(1)
各级领导干部;(2)青少年。普及的方法:坚持以面授教育为主,多种形式配合。
三年来共举办各类普法培训班180余起,参训人员19500人。组织法制讲座55期,参学
人员60100人。 通过送法下乡、法律咨询等形式, 进行集中宣传180场次,出动宣传
车2400台次, 散发宣传单、明白纸30万份。每年社教活动, 都把法制教育作为重要
内容。另外,县广播电台、电视台、《无棣大众》报分别设置了“政法战线”、“政
法之声”、“法制经纬”等专栏专刊。1998年,无棣县从政法各部门抽调13人组成普
法讲师团,巡回到各乡镇、各企事业单位、学校进行法制宣讲,共上法制课35场次,
受教育面达2.5万人。
全县建立了干部普法考试制度。每年年终进行集中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填入干部
个人档案,作为组织部门考察、使用和提拔干部的参考依据。1998年参加考试干部:
县级32人,局级853人,股级270人;1999年,县级干部37人局级900人, 股级313人;
2000年,县级干部43人,局级 910人,股级247人。考试合格率均为100%。
2000年7月,中共滨州市委、滨州市政府、滨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工作组, 在无
棣县召开全市“三五”普法考核验收现场会,对无棣县“三五”普法工作进行了考核
验收,无棣县以优秀成绩通过了验收。

【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是农村的一项经常性、预防性的工作。建立健全基
层调解组织,对稳定农村秩序,发展农村经济起着非常重要作用。2000年,全县11个
乡镇、 593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2061人,纠纷信息员5902人。
全县已形成县、乡(镇)、村齐抓共管,上下贯通的“大调解”格局。广大调解人员坚
持以防民间纠纷激化为重点,坚持以“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了第
一道防线的作用。 1998-2000年,共调解民间纠纷5377起, 调解成功率达98%。通过
调解疏导,超前预防,防止民转刑案件92起, 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事件53起。

【律师工作】 1999年6月,无棣县律师事务所, 即原滨州神州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山
东正鉴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5名,其中三级律师2人,四级律师1人, 助理律师
2人。大专本科2人,专科3人。
面对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企业
制度的逐步建立,律师工作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置于首
位。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不断扩大服务领域和服务范围。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在维
护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保障作用。1998年以来,律师事务所从强化内部管
理机制入手,制定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了承办业务具体化,办案程序规范化。
设立了举报电话、检举箱,实行了服务质量跟踪卡制度。从社会上聘请了5名监督员,
对律师执业情况实行公开监督。 到2000年底, 律师事务所应聘为企、事业单位、机
关、 团体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7家;办理刑事辩护案件161起; 代理民事案件239件。
代理经济案件267件, 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30起,代写法律文书840份,解答法律咨
询7105人次。为委托人和顾问单位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23万余元。

【法律援助中心】 无棣县法律援助中心是无棣县司法局下属机构,1999年7 月成立。
业务工作由正鉴律师事务所兼办。法律援助中心是专为需要法律帮助而又确属经济困
难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帮助的服务性机构。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共办理民事、经济
案件15起,涉及案件标的额 7.8万元。该项事业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公证工作】 1998─2000年,公证工作始终围绕社会稳定和发展市场经济这一中心
任务,开展创建文明公证活动。根据市场经济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改革和创
新,通过多种媒体、多种渠道开拓证源,充分发挥公证工作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作用。
同时从强化自身职能入手,建立健全了以主任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内部激励竞争机制,
制定并完善了《无棣县公证处综合目标管理制度》、《公证处工作制度》、《业务收
费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公证质量管理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使公证
工作有章可循,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三年来,公证工作突出了
以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商业承包经营合同、抵押贷款合同、建筑工程招投标、
电力设施产权界定、农村宅基地使用合同以及赡养协议为重点,促进其他各项公证业
务的全面发展。 1998-2000年,共办理各类公证 3080件,其中民间公证434件,经济
公证2447件,涉外公证99件,涉及标的额20264万元。解答法律咨询970人,起草和修
改法律文书813份,调解纠纷 11起,依法拒绝公证5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102件,为
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60万元。

【“148” 法律服务专线开通】 1999年4月2日,无棣县“148”法律服务专线正式挂
牌开通。县委书记于志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商玉明、县政协主席马宝华、县府副县
长邓文平、滨州地区司法局长隋福民,县政法委书记宋德华以及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人出席了“148”揭牌仪式。“148”即取“要司法”谐音,学习东明县经验而面向社
会、专门为公民提供法律咨询的通讯专线。其宗旨是送法上门,文明服务,有询必答。
设有两部电话专线(号码均为6322148) ,由司法局管理, 设专人值班。“148”自开
通以来, 共接受咨询电话385个, 接待来访群众273人次, 化解集体上访事件4起。
“148” 法律服务专线的开通,为解答法律质疑、化解矛盾、发展经济等起到了促进
作用。被群众誉为是“开心锁”和“连心桥”。
(梁宝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