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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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2000年, 全县政法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始终围绕改革、发展、
稳定这个主题,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强化打击、防范、
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全县未发生一起政治事件,刑事
发案率、人口犯罪率分别控制在万分之六点零五、万分之一点五之内, 1998 -1999
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县”称号。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得到很好落实。加强基层政法和
综合治理组织建设,夯实稳定根基。在进一步巩固乡镇综治办和政法组织建设的同时,
重点加强了对“五位一体”(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五支队伍融于一体)的
村综治办建设, 使593个村综治办全部达到了“四有”(有房子、有牌子、有制度、
有人值班)要求,村村制定了工作目标,落实了责任。群防群治组织发展壮大,制度、
责任、奖惩措施得到较好落实。2000年全县11个乡镇全部建立起了标准比较高的司法
调解中心,做到组织、制度、工作、办公设施“四到位”(办公场所、工作人员、通
讯设备、工作制度到位)。截止2000年底,调解中心共受理和处理各类民事纠纷87起,
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每年度县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乡镇与村,
单位与基层科室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全面实施主要负责人对稳定工作
负总责的“一把手工程”,严格奖惩,落实了“一票否决”权制和重大案件防范责任
查究通报制度,全面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全县的落实。2000年无棣县被省
委政法委、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先进单位6个,有2个乡镇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乡镇”,92人分别受到市县的表彰奖励;同时对1个单位进行了
一票否决,对2个单位实行了重大案件防范责任追究,4名责任人受到了经济处罚。
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强化社会治安管理。1998─200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
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政法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 抓住“破大案、打团伙、
追逃犯”不放, 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主动出击的高压态势,共开展大规模的严打集中
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10余次,有效地打击了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1999年先后两次
组织较大规模的严打集中统一行动, 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62起,破案率80%。其中重
大案件64起,破案率为77%,重点治理和专项治理健康进行。每年度都根据全县治安
形势,适时采取得力的治理措施。2000年为切实维护农村稳定,开展了农村矛盾纠纷
大排查活动,针对农村负担、林地调整、宅基拆建、宗教、民族、经济纠纷等几类问
题引发的矛盾进行了重点排查调处,排查矛盾纠纷140余起,调处132起,成功率在95
%以上。 对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专项治理整顿。对168 户特种行业、590处公共
场所进行清理, 规范了其行为。对卖淫嫖娼、 制黄贩黄及赌博、制造传播非法出版
物等丑恶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和重点打击,有效地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
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
维护党委政府的权威和社会稳定。每年度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1999年就有12起,针
对事件特点,按照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始终坚持以教育疏
导和冷处理为主,使大部分群体性事件得到较好解决,保证了全县各项事业的顺利进
行。积极解决法轮功问题,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对法轮功练习者进行调查摸底,在全
县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对183 名法轮功练习者深入细致地进行了控制、教育、疏导和
劝退工作,使其全部退出,清理取缔练功点19处,并对5288件法轮功非法出版物进行
了集中销毁。全县的练习者无一人进京聚集闹事。2000年,省公安厅给县“法轮功处
理工作领导小组”记二等功,一名干警记个人二等功。
以开展“创安”活动为载体,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根据县综治委《关于在全
县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乡镇、村和单位活动意见》的要求,狠抓了农村民主法制建
设。按照“以打开路,以治乱为突破口,实行综合整治”的总体思路,在全县广泛开
展了农村集中整治活动。1999年度,依法查处打击各类霸头、破坏村委会换届选举及
其他流氓恶势力分子105人, 共执行“三提五统” 诉讼案件4600余件, 执行标的额
389万余元, 极大地推动了乡镇工作的正常开展,树了正气,压了邪气,有效地净化
了农村社会环境,保证了全县585 个村庄的村委会换届任务。加强了“细胞工程”的
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强化督促指导,确保了城乡“双五”(五好个人、五星家庭)、
“双十”(十好个人、十星家庭)评选的顺利开展。
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加强政法队伍建设。1998─2000年,全县政法系统不断开展
以整顿思想、作风、纪律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强化理想、信念、宗旨教
育。2000年,以“三讲”教育活动为龙头,政法各部门组织干警广泛学习讨论,并通过
印发《征求意见书》、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形式,实行开门评警,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
开展了自查自纠和执法大检查,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人事管理、监督制约、岗位目标责
任制度,广大干警进一步端正了执法指导思想,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均有了较大提高,
树立了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
强化法律服务,提供法律保障。县、乡、村三级广泛开展了普法依法治理活动,
深入实施“三五”普法,县普法办成立了讲师团,制定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日制度,
3年组织全县3400人次领导干部进行了普法考试,实行了普法考核证制度。1999年度
县、乡两级相继开通了“148”法律服务专线,对化解矛盾纠纷, 维护农村稳定起到
了积极作用。同年度,组织近340名领导干部开展了正规化法律教育, 提高了各级领
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在农村开展了“送法下乡”和法律进万家活动,推动了全县
普法依法治理进程。2000年,全县“三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了全区验收。同年度,
全县中小学校全部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将法制课纳入教学计划。通过教学,
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同时,也改善了学校的治安秩序。
(朱文献 崔朝晖 陈兆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