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无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棣县住房公积金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资料库:无棣县情资料库 章节:无棣年鉴1998-200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4/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4/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4/section/1/article/11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4/section/1/article/11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棣政发[1998]7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无棣县住房公积金实施暂行办法》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建立和实 施公积金制度是转变住房分配体制,提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促进住房建设,加快 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符合国家和职工的根本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从长 远利益出发,积极参与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财政、审计、房管、城建、监察等有关 部门要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努力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加快 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与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做 出积极的贡献。 考虑到我县各部门、各单位实施条件不一的实际,对本《办法》的实施不搞“一 刀切”。第一步先在有条件的部门或单位中推行,条件不成熟的部门或单位可以向县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暂缓实施,待条件成熟后再行实施。 无棣县人民政府 一九九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