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兼专卖局局长 王怀树
副经理兼专卖局副局长 解希俊
副经理 王树谭
【机构】山东省烟草公司阳信支公司(1983年6月成立),隶属地区烟草分公司,
1986年10月更名为“山东省烟草公司阳信县公司”,1994年4月加入东方烟草(集
团)有限公司,1995年9月正式更名为“东方烟草(集团)有限公司阳信分公司”。
公司(局)下设办公室、业务科、财务科和专卖管理科4个科室,并在温店流坡坞、
商店、小桑、水落坡等乡镇和县城设立了卷烟批发部(监督检查站)。至1995年底,
全公司(局)定员干部职工30人,离休2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2人,初级专业技术
职称14人,中共党员12人。
烟草公司(专卖局)经理副经理(局长副局长)任职更迭表
(1986~1995)
┌─────────────────┬─────────────────┐
│ 正 职 │ 副 职 │
├───┬──┬────┬─────┼───┬──┬────┬─────┤
│姓 名│性别│任 职 │ 备 注 │姓 名│性别│ 任 职 │ 备 注 │
├───┼──┼────┼─────┼───┼──┼────┼─────┤
│张振东│ 男 │-1988.10│1983.6任职│王怀树│ 男 │-1988.10│1985.7任职│
├───┼──┼────┼─────┼───┼──┼────┼─────┤
│王怀树│ 男 │1988.10-│ │解希俊│ 男 │1988.10-│ │
├───┼──┼────┼─────┼───┼──┼────┼─────┤
│ │ │ │ │王树谭│ 男 │1994.12-│ │
└───┴──┴────┴─────┴───┴──┴────┴─────┘
【烟草供应与专卖】销售的卷烟,主要从省内青州、济南、青岛、烟台、滕州、
菏泽、沂水、临清、德州等烟厂购进,主要品种有“八喜”、“青州”、“贵宾”、
“将军”、“大鸡”、“宏图”、“红金”、“哈德门”、“时代”、“丰收”等。
从省外购进的卷烟品种主要有“玉溪”、“中华”、“红塔山”、“石林”、“茶花”、
“红山茶”、“阿诗玛”等13种名烟。年均销售9200大箱,销售额1350万元,基本满
足全县的卷烟市场供应,1986-1995年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卷烟销售任务。
烟草实行专卖制度,其最初法律依据是1983年9月国务院颁布的《烟草专卖条例》。
1988年以来,国家进一步加强了烟草专卖管理,完善法规制度,于1991年6月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2年1月1日正式实行,阳信县烟草专卖局其专卖
管理职能和专卖管理力量逐步得到加强。1986-1995年,共查案1970起,结案1168起,
查没卷烟49.98万条,罚没收入113.14万元,严厉打击了长途贩运、黑市批发和假冒
卷烟行为。净化、稳定、繁荣了全县卷烟市场,减少了国家利税流失,维护了消费者
利益。
【企业管理与增办其他经济实体】公司和东方烟草(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实行母
子公司体制,母公司由原潍坊、淄博、滨州、东营烟草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青州卷
烟厂组成,母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一级独立核算,其下属单位均不具备法人
资格。母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其所属单位负责人实行委托经营和管理。地区分公司对阳
信分公司行使领导和管理职能。公司为(集团)公司全资公司,集团公司对其资产实
施直接管理,并对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公司设有各乡镇的卷烟批发部(监督
检查站)具有业务经营和专卖管理双重职能。
自1994年4月加入集团公司以来,该公司以现场管理为突破口,狠抓了企业管理,
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连年大幅度增长,1993年创利35万元,1994年58万元,
1995年为85万元。在销售上,做到及时掌握市场动态、生产厂家的安排、价格调整、
库存结构、资金运用等,争取了市场主动权。专卖管理,以加强专卖队伍的自身建设
为前提,内外兼治,以打击假冒伪劣、长途贩运、黑市批发为重点,整顿了流通渠道,
净化了市场。安全保卫工作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了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
以预防为主,落实措施,堵塞漏洞,自1990年连续6年在全区烟草系统被评为安保工
作先进单位。财务物资管理上严格制度管理,清帐查库,节支降耗,杜绝了超标准的
支出与无计划的购进。
公司于1992年3月成立劳动服务公司,作为公司的多元化经营实体,实行独立核
算。
(朱之良)
第八分目 东方烟草(集团)有限公司阳信分公司
经理兼专卖局局长 王怀树
副经理兼专卖局副局长 解希俊
副经理 王树谭
【机构】山东省烟草公司阳信支公司(1983年6月成立),隶属地区烟草分公司,
1986年10月更名为“山东省烟草公司阳信县公司”,1994年4月加入东方烟草(集
团)有限公司,1995年9月正式更名为“东方烟草(集团)有限公司阳信分公司”。
公司(局)下设办公室、业务科、财务科和专卖管理科4个科室,并在温店流坡坞、
商店、小桑、水落坡等乡镇和县城设立了卷烟批发部(监督检查站)。至1995年底,
全公司(局)定员干部职工30人,离休2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2人,初级专业技术
职称14人,中共党员12人。
烟草公司(专卖局)经理副经理(局长副局长)任职更迭表
(1986~1995)
┌─────────────────┬─────────────────┐
│ 正 职 │ 副 职 │
├───┬──┬────┬─────┼───┬──┬────┬─────┤
│姓 名│性别│任 职 │ 备 注 │姓 名│性别│ 任 职 │ 备 注 │
├───┼──┼────┼─────┼───┼──┼────┼─────┤
│张振东│ 男 │-1988.10│1983.6任职│王怀树│ 男 │-1988.10│1985.7任职│
├───┼──┼────┼─────┼───┼──┼────┼─────┤
│王怀树│ 男 │1988.10-│ │解希俊│ 男 │1988.10-│ │
├───┼──┼────┼─────┼───┼──┼────┼─────┤
│ │ │ │ │王树谭│ 男 │1994.12-│ │
└───┴──┴────┴─────┴───┴──┴────┴─────┘
【烟草供应与专卖】销售的卷烟,主要从省内青州、济南、青岛、烟台、滕州、
菏泽、沂水、临清、德州等烟厂购进,主要品种有“八喜”、“青州”、“贵宾”、
“将军”、“大鸡”、“宏图”、“红金”、“哈德门”、“时代”、“丰收”等。
从省外购进的卷烟品种主要有“玉溪”、“中华”、“红塔山”、“石林”、“茶花”、
“红山茶”、“阿诗玛”等13种名烟。年均销售9200大箱,销售额1350万元,基本满
足全县的卷烟市场供应,1986-1995年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卷烟销售任务。
烟草实行专卖制度,其最初法律依据是1983年9月国务院颁布的《烟草专卖条例》。
1988年以来,国家进一步加强了烟草专卖管理,完善法规制度,于1991年6月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2年1月1日正式实行,阳信县烟草专卖局其专卖
管理职能和专卖管理力量逐步得到加强。1986-1995年,共查案1970起,结案1168起,
查没卷烟49.98万条,罚没收入113.14万元,严厉打击了长途贩运、黑市批发和假冒
卷烟行为。净化、稳定、繁荣了全县卷烟市场,减少了国家利税流失,维护了消费者
利益。
【企业管理与增办其他经济实体】公司和东方烟草(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实行母
子公司体制,母公司由原潍坊、淄博、滨州、东营烟草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青州卷
烟厂组成,母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一级独立核算,其下属单位均不具备法人
资格。母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其所属单位负责人实行委托经营和管理。地区分公司对阳
信分公司行使领导和管理职能。公司为(集团)公司全资公司,集团公司对其资产实
施直接管理,并对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公司设有各乡镇的卷烟批发部(监督
检查站)具有业务经营和专卖管理双重职能。
自1994年4月加入集团公司以来,该公司以现场管理为突破口,狠抓了企业管理,
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连年大幅度增长,1993年创利35万元,1994年58万元,
1995年为85万元。在销售上,做到及时掌握市场动态、生产厂家的安排、价格调整、
库存结构、资金运用等,争取了市场主动权。专卖管理,以加强专卖队伍的自身建设
为前提,内外兼治,以打击假冒伪劣、长途贩运、黑市批发为重点,整顿了流通渠道,
净化了市场。安全保卫工作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了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
以预防为主,落实措施,堵塞漏洞,自1990年连续6年在全区烟草系统被评为安保工
作先进单位。财务物资管理上严格制度管理,清帐查库,节支降耗,杜绝了超标准的
支出与无计划的购进。
公司于1992年3月成立劳动服务公司,作为公司的多元化经营实体,实行独立核
算。
(朱之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