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分目 工商行政管理局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d3&A=2&rec=51&run=13

局 长 李尚林
副局长 苟振洋 刘申田 牛玉和 吴宗昌
【机构】1986年局机关下设人秘股、企业登记管理股、经济合同管理股。1988年
7月增设经济检查股、个体私营经济管理股。同年在阳信镇、水落坡、流坡坞3个工商
所建立了3处经济合同仲裁庭,1989年8月全县13个工商所全部建立经济合同仲裁庭。
1989年1月, 建立了阳信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设在工商局。1992年11月28日,物价
局与工商局合并,下设企业科、个体科、检查科、合同科、人秘科、物价科。1993年
3月23日, 建立信息服务中心。1995年5月,信息中心合并人秘科。1993年1月,建立
物价检查所。1995年全局干部职工118人,其中干部69人,工人49人,聘任制干部6人。
中共党员76人,共青团员21人。
工商局局长副局长任职更迭表
(1986~1995)
┌────────────────────┬────────────────┐
│ 正 职 │ 副 职 │
├─────┬──┬────┬──────┼───┬──┬────┬────┤
│ 姓 名 │性别│ 任 职 │ 备 注 │ 姓名 │性别│ 任 职│ 备 注 │
├─────┼──┼────┼──────┼───┼──┼────┼────┤
│┌───┐│ 男 │-1989.11│1979.10任职 │马长庆│ 男 │ -1994.8│1984任职│
││张书成││ │ │ │ │ │ │ │
│└───┘│ │ │ │ │ │ │ │
├─────┼──┼────┼──────┼───┼──┼────┼────┤
│ 李尚林 │ 男 │1989.12-│ │闫利民│ 男 │-1993.12│1984任职│
├─────┼──┼────┼──────┼───┼──┼────┼────┤
│ │ │ │ │牛玉和│ 男 │1992.2- │ │
├─────┼──┼────┼──────┼───┼──┼────┼────┤
│ │ │ │ │吴宗昌│ 男 │1993.12-│ │
├─────┼──┼────┼──────┼───┼──┼────┼────┤
│ │ │ │ │苟振洋│ 男 │1995.6- │ │
├─────┼──┼────┼──────┼───┼──┼────┼────┤
│ │ │ │ │刘申田│ 男 │1995.10-│ │
└─────┴──┴────┴──────┴───┴──┴────┴────┘
原物价局局长副局长任职更迭表
(1987~1992)
┌──────────────────┬──────────────────────┐
│ 正 职 │ 副 职 │
├───┬──┬────────┬──┼─────┬──┬───────┬─────┤
│ 姓 名│性别│任职 │备注│ 姓 名 │性别│ 任 职 │ 备 注 │
├───┼──┼────────┼──┼─────┼──┼───────┼─────┤
│郭信忠│ 男 │1986.7-1987.9 │ │ 郭信忠 │ 男 │ -1986.7│1982.3任职│
├───┼──┼────────┼──┼─────┼──┼───────┼─────┤
│吴风阁│ 男 │1987.10-1992.11 │ │ 胡炳山 │ 男 │ -1987.5│1984.6任职│
├───┼──┼────────┼──┼─────┼──┼───────┼─────┤
│ │ │ │ │┌───┐│ 男 │1987.5-1990.10│ │
│ │ │ │ ││孙同义││ │ │ │
│ │ │ │ │└───┘│ │ │ │
├───┼──┼────────┼──┼─────┼──┼───────┼─────┤
│ │ │ │ │ 冯秀山 │ 男 │1987.2-1992.4 │ │
└───┴──┴────────┴──┴─────┴──┴───────┴─────┘
【企业登记管理】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按照国家工商局“拓宽监督
管理的广度,增加监督管理的深度,强化监督管理的力度”的要求,结合企业登记审
批程序,制定了18种企业登记文本及表格,形成了受理、审核、审批、登记发照、建
档一条龙服务程序, 实现了企业登记科学化、 规范化、 标准化。1986-1995年共为
3800户企业办理了开停并转登记注册手续,其中开业登记1600户,变更登记1400户,
注销登记800户。
1986-1987年, 遵照国家将企业“放开搞活”的方针精神,取消了种种限制,简
化了登记手续,放宽了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积极支持新旧体制转轨,对国家放开的
商品,绿灯常明,大门常开,扶持发展。对企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又没有明文规定
的,常开“探照灯”允许试经营。同时,在供销系统推行了租赁承包经营,并进行现
场办公, 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到1987年底全县企业发展到648户,其中法
人登记229户,分支机构349户。
1988-1989年, 企业登记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和省政
府168号文件规定, 对全县公司进行了全面整顿,全县各类公司共有57家,清除有间
题的公司16家,保留41家。1989年根据国家工商局的部署,对企业进行了统一换发营
业执照,结合换照与县事务所对企业注册资金重新进行了核实。通过清理和换照,到
年底全县法人企业有207户, 比1987年减少12户,分支机构658户,比1987年增加289
户。1991年根据上级要求,重点对邮电系统的营业网点进行了登记管理。
1992--1993年,按照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精神,制定了“支持企业深化改革、搞
活生产经营”24条实施意见和加快办理企业登记10条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除国家
规定的13种专控专营商品灵活变通外,其他全部放开,做到了一步到位,不留余地。
对企业14项权益全部归还于企业。同时,为推动全县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实行了“四不
变”(企业名称不变,经济性质不变,隶属关系不变,法定代表人不变)政策和“四
优先”(债权、债务法律咨询优先,法律关系优先理顺,经营中存在的间题优先参与
解决, 需工商帮忙的优先上门服务)措施。为全县196家产权制度改革的企业办理了
产权移交手续。
1994-1995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全
县部分企业进行了公司试点改革,截止1995年底,依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40家,其
中老企业改造39家, 新设立了1家,使全县各类企业达到了918家,其中法人企业354
家,分支机构564家,注册资金达到了4.8亿元。较1986年户数增长70%,注册资金增
长4.4倍。
【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1986-1995年,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工作,坚持国营、集体、
个体一齐上的方针,从“转”(转变思想观念)字入手,做“放”(放宽经营范围和
经营方式)的文章,下“导”(正确引导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关系,守法经营)
字功夫,促使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县委、县政府为促使发展,以阳发[1993] 5号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鼓励个体私
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实行了能人带动战略。县工商物价局为落实县委、县政府
文件精神,以阳工物字[1993]11号文件的形式出台了《实施县委、县政府<关于鼓励
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试行意见>的办法》,提出了“发展一个工商户、减少一个贫困户、
增加一个小康户”和“一户带多户”的口号。为将优惠政策落到实处,1993年把办证
权全部下放于工商所,简化了登记手续,放开了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取消了不必要
的限制手续,实行了“马上就办”的工作法,做到了当日申请、当日发照,提高了办
证效率。
1992-1995年, 工商物价局5次深入13个乡镇和200余户个体私营经济大户家中调
查了解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了“对阳信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几个问题思考”的
汇报, 引起了县领导的高度重视,4次召开专题座谈会,当场解答个体私营企业提出
的问题,为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此基础上,对假集体进行了清理,采
取了拉网战术清理了无照经营,保证了有证户的合法权益。使全县个体私营经济队伍
不断壮大发展。 截止1995年底,全县有证工商业户已发展到7649户,从业人员15603
人,注册资金3033万元,较去年分别增长15.4%、25%、40%。完成工业总产值4322
万元, 营业额11258万元,其中商品零售额6472万元。私营企业已注册登记78户,投
资总人数125人,雇工654人,注册资金1138万元,完成工业产值2114万元,户数较上
年增长27%,向国家交纳税金491万元,占全县财政收入的23.8%。
【个体劳动者协会】紧紧围绕“三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宗旨
开展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二五”关于贯彻县委《阳信县在公
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二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意见,普法岗位目标责任制,在有条
件的分会成立党支部组织,做到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督促、有检查、有总结,引
导会员用法律武器指导生产经营和维护自身利益之目的。截止1995年底,全员已达到
15603人,建立行业领导小组178个,形成了县个协、分会、小组三级网络。
10年间, 县个体劳动者协会进行了2次换届,加强了班子建设。及时组织会员学
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诉讼法》、《集会游行示
威法》、《食品卫生法》、《山东省集贸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并每年组织一
次考核,合格率达到95%。评选出文明守法经营个体户206户,其中省级2户,地级12
户,县级192户。向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00余次,调解纠纷208次,为226户特困户
减免各种规费1.23万元。1995年12月帮助“阳信餐具有限公司”成立了工会组织,会
员61人。1986-1995年,全县个体工商户向亚运会捐款12652元,向灾区捐款2.9万元,
购买公债75.1万元,教育集资74万元。
【市场管理与市场建设】 1986-1995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乡集市贸易管理
办法》和《山东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狠抓了全县各类市场的管理和建设。全
县城乡集市实行了分行划市、亮证经营、明码标价,设立了监督服务台、公平秤、标
准尺及市场宣传栏。市场管理人员实行了“三定(定任务、定岗位、定职责)、五包
(包管理、包任务、包卫生、包秩序、包安全)、一挂钩(经济利益挂钩)”责任制,
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以及短秤少尺,干扰市场正常秩序的不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打击,
保证了市场繁荣和正常的经营秩序,保护了“双方”(甲方、乙方)的合法权益。10
年中, 评出省级文明市场两处(菏花湾商场、商店商品交易市场),地级文明市场6
处, 全县农贸市场成交额由1989年的4515万元增长到1995年的1.7亿元,年增长率为
25%。
截止1995年底,全县各类市场已发展到39处,已注册登记的35处,其中已登记注
册专业批发市场8处。1992-1995年,全县新建市场6处,改造市场5处。温店、洋湖、
流坡坞拆迁民房700余间,扩大和硬化了路面,增大了市场面积,小桑、商店、河流、
银高搬迁了经营场地,调整了市场布局,解决了集日道路堵塞和晴天一身土,雨天一
身泥的状况。商店镇拿出专款对部分市面搭起了玻璃钢瓦棚顶,流坡坞镇拨出专款,
征用土地30亩建成了阳信县第一个蔬菜批发市场。10年中,各乡镇共投资1610余万元,
市场面积达到了44.6万平方米。
县城市场建设纳入了城乡建设的总体规划。1994年,成立了市场建设办公室,具
体负责市场的论证和各方面的关系的协调。1992年建成了阳信鸭梨批发市场,南关商
业街,农副产品工业批发市场,木材旧货专业批发市场,1995年12月建成了园亭商场。
圆亭商场总占地面积8.36万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1.69万平方米,其中楼房209间,平
房147间,建设总投资1413.7万元。
【消费者协会】 1989年1月成立县消费者协会,设名誉会长1人,会长1人,副会
长3人,顾问1人,秘书长1人,常务理事8人,理事9人。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
消费者协会自成立以来,广泛开展《山东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山东
省消费纠纷仲裁办法》 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活动,印刷宣传材料800余份,
搞咨询服务5000多人次。
1990-1992年, “三、一五”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组织人员在县城繁华地段
举办了5次大的假冒伪劣商品展览,参观人数达3万余人,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提高了消费者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1992年底到1995年底,开展了创“消费者满意商店”活动,会同工商、物价、卫
生、技术监督部门逐店进行了验收,对合格者发给“无假冒商品商店”牌匾。共评出
“无假冒商品商店” 118个,其中国营14个,集体36个,个体工商户68个,有效地保
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4月1日正式
实施,针对这一有利时机,采取广播、印发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并举办了大型
成果展。消费者协会自成立至1995年共受理投诉556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万余
元。投诉的物品主要是:电视机、冰箱、农药、化肥、皮鞋、自行车、白酒等20余种
商品。 1994年6月17日,消费者张立泉在县副食品公司购济南产“北冰洋”牌啤酒10
瓶(1捆) ,当晚于朋友聚会饮用,喝到只剩一瓶时,张将瓶拿在手中准备启盖时,
酒瓶突然爆炸,当场伤张立泉左腿下肢胫腓内侧,伤口长4公分,深3公分,接到投诉
后与厂方联系,经协商调解,达成了赔偿损失400元的协议。
【经济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倒买倒卖重要生产资料、紧俏耐用消费品、
制造销售各类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和利用不正当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 1986-1995
年,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山东省惩治生产、销售假
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5346起,其中10万元以上的1
起,万元以上的36起,千元以上的281起,罚没金额达224万元。
为加深打假工作力度,开展了“挖窝端点、断源截流”为重点的打假专项斗争,
集中力量进行大规模检查40余次,查获走私摩托车3辆,价值30万元,假银元196块,
劣质种子14吨,假农药25吨,劣质罐头16.7万瓶,假劣白酒3.1万瓶,假烟880条,假
麦乳精3906瓶,劣质皮鞋2.6万双,非法出版物12.5吨,假化肥300吨,制做假医药安
瓶70.45万只。10年来,共当众销毁假冒伪劣商品7次,28个品种,维护了经济秩序,
打击了不法行为,保护了消费者利益。
【经济合同管理】 (一)广泛开展《经济合同法》宣传,1986-1995年先后印发
各种宣传材料3000余份,举办各类不同形式的培训班和讲座78期,参训人员2240人次。
1994年和1995年连续二年被省工商局评为“经济合同培训先进单位”。
(二)1991年在全县统一了合同文本,规范了企业签约行为,合同履约率达到了
98%以上。把企业经济合同的鉴订、鉴证纳入了规范化管理,在各类企业建立了经济
合同管理领导小组, 做到了签约有人抓、履约有人促、违约有人管。1986-1995年,
全县共签订各类合同159万份,金额达9亿元。为理顺农药市场经营渠道,对全县化肥、
农药、种子和药品合同进行了全部鉴证,共鉴证合同4万余份,金额4.6亿元。通过鉴
证,履约率达到了99%。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防止了假化肥、假农药流入市场,
维护了消费者利益。
(三)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1984年12月建立),充分发挥了13个仲裁庭的作
用,坚持以实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及时、公正调解和仲裁经济合同纠纷,
共处理各类经济合同纠纷3789起,争议金额达1465万元,为企业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
376万元。 1989年被山东省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评为“先进单位”,1994年获全省仲
裁工作二等奖。
(四)积极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1986-1995年,全县共有420家企业被评
为“重合同、 守信用”单位,其中8家被授予山东省“重合同、守信用”单位。通过
这项工作的开展,为企业走向市场、占领市场奠定了良好的信誉基础。
(五) 依据国家工商局《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1994-
1995年依法对6起虚构主体和欺诈的违法合同进行了查处, 为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挽
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有力的保护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打击了利用经济合同进行骗
买骗卖的违法行为。
【商标管理】 为提高企业商标意识,保护自己的拳头产品,1986-1995年共举办
《商标法》 学习班26起,培训厂长、经理和业务人员650人次。全县共有注册商标53
件,其中“全信”牌注册商标白酒,1995年被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评为“全省十种最受
消费者欢迎的产品之
依据《商标法》 严厉查处了商标侵权行为,共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216起,收
缴各种假冒商标5万余张, 罚没款3.4万元。1991年7月,帮助县酒厂依法追回河北省
固城县酒厂侵犯“东阳”注册商标损失费11万元,保护了阳信商标利益和经济利益。
【广告管理】 1988年根据广告事业的发展,批准县电视台、电台和广告公司3家依法
经营广告业务,年广告经营额达18万元。
加强了户外广告的管理。 在县城繁华地段设立了3处户外广告牌,基本杜绝了乱
贴、乱写和乱画的现象。依据《广告法》对违法广告进行了严厉查处,共立案查处违
法广告案件64起,罚没金额1.4万元。
【物价管理】1986年物价局共有干部职工15人,1992年达到16人,其中中共党员
干部14人,职工2人。助理经济师5人,设有办公室、业务股、农产品成本调查队、物
价检查所,1992年11月28日合并工商局。
【市场物价与调整】 1986-1995年,经历了商品供不应求、物价由平缓趋于暴涨
的阶段,经历了市场疲软、物价涨幅逐步回落的阶段。
第一阶段: 1986-1988年,市场物价由平缓上升趋向暴涨,1988年主要是放开了
肉、蛋、菜等副食品零售价格,提高了工业原材料燃料动力价格,生产资料双轨制范
围扩大,零售物价指数12月份为26.8%,全年平均高达22.4%,成为建国以来阳信物
价上涨最高的一年,导致了抢购风,市场供求紧张。
第二阶段:1988年第二季度至1991年,治理整顿措施逐步落实,物价涨幅逐渐回
落,为了遏止物价过快上涨,本着“既要稳定物价,又要振兴经济”的宗旨,一方面
加强了物价管理,另一方面,又不失时机地调整了一些突出不合理的商品价格,解决
了一些积聚己久的矛盾。
在治理整顿中,除适当提高粮油价格外,对其他商品价格采取了以下调控措施:
一是对农业生产资料实行专营,对化肥、农药、地膜制定最高限价,对彩色电视机实
行专营并收取特别消费税和国产化发展基金;二是下浮了13种名烟、名酒价格,整顿
了棉花收购秩序。 调整了棉纺织品价格, 提高了油料、邮政资费和民用煤价格。到
1990年治理整顿已大见成效,零售物价指数为3.5%。
1991年是治理整顿最后一年,围绕搞好企业、搞活经济,发展第三产业,大力推
进价格改革,全面整顿收费,强化和改进价格调整。价格结构进一步完善,市场物价
基本稳定。
第三阶段: 1992-1995年,全面深化价格改革,转变职能,促进改革开放,加速
经济发展。1992年是14年来价格改革步伐最大的一年,全年共放开了1023种(类)商
品价格,除中央和省管理的少数商品和劳务价格外,其余商品价格全部放开,在社会
零售商品总额中放开放活价格的已占95%,初步形成了市场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
【价格体系改革】 (一) 取消农产品统购制度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按照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价格十项政策》要求,对粮食、棉花取消了统
购,改为合同定购按“倒三七”比例计价(即三成按原统购价、七成按原超额价)。
1988年放开了猪肉销售价格,对城镇居民实行了价格补贴,除此以外,对红麻、山羊
毛、苹果实行收购指导价。随着价格改革的深入,1989年取消了以上产品收购指导价,
只对小麦、玉米、瓜干、花生、黄烟、蚕茧、棉花实行国家定价,其余农副产品价格
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1988-1995年国家定价产品标准收购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988-1995年小麦、棉花、玉米价格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百公斤
┌──┬───┬───┬───┬───┬───┬───┬───┬───┐
│ │ 1988 │ 1989 │ 1990 │ 1991 │ 1992 │ 1993 │ 1994 │ 1995 │
├──┼───┼───┼───┼───┼───┼───┼───┼───┤
│小麦│48.26 │51.60 │51.60 │51.60 │64.00 │64.00 │108.00│108.00│
├──┼───┼───┼───┼───┼───┼───┼───┼───┤
│玉米│33.20 │35.20 │35.20 │35.20 │42.00 │42.00 │82.00 │82.00 │
├──┼───┼───┼───┼───┼───┼───┼───┼───┤
│棉花│ │472.84│600.00│600.00│600.00│660.00│1080.0│1400.0│
└──┴───┴───┴───┴───┴───┴───┴───┴───┘
1991年5月提高了城镇居民口粮、 食品油价格, 标准粉由每公斤0.36元提高到
0.56元,花生油由每公斤1.58元提高到4.62元,1992年4月1日,阳信在全省率先放开
粮食价格,供应居民生活的粮食随行就市。
(二)工业品及饮食服务价格。1988年国家定价的棉纺、棉花、白酒、煤炭随着
价格改革的深化至1992年全部放开,实行企业定价。饮食服务业的熟食加工、理发、
照像、洗澡、影院票价全部放开。
(三) 流动领域的商品价格。1988-1990年改革的思路以调为主,多数调整、少
量放开。先后调整了煤炭、石油产品、食糖、彩电等产品价格,整顿了化肥、农药、
农膜价格,先后放开了1023种(类)商品价格,提高了自来水、电力价格,除少数商
品属国家定价外,高价、议价等多种价格形式并存。
【清理整顿乱收费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三乱”
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各种摊派工作的通
知》精神,对全县268个收费单位进行了全部清理,共清理出281个(类)收费项目,
其中无证收费33项, 超标收费8项,县以下自定23项,经审核,废(停)止收费项目
56个、调整收费项目8个,对符合收费规定的217个收费项目,按其所属收费单位颁发
了《收费许可证》 。同时,建立了申请、立项、年审等八项制度。1994年6月将全县
各系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汇编成册, 印发2000余本,发至有关单位和个人。1995年8
月对223名收费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经考核全部合格,持证上岗。1993年根据省政
府关于制止“三乱”、减轻农民负担的指示,取消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17项,减
轻农民负担120余万元。
【物价监督检查】物价检查的重点是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的购销价格,特别是消费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除一年一度的三大检查外,定期不
定期地开展物价检查。自1990年开始,随着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单位的增加和收费标准
的提高,监督检查的重点转移到收费单位及垄断行业价格上来,除年度审验外,会同
监察、财政等部门对收费项目和标准及资金管理进行专项检查。对交通、邮电、电业、
教育、卫生、农资、棉花等重点行业或商品价格进行了重点检查。至1995年底,共查
处违纪案件312起, 违纪金额1650万元,罚没收入65万元,对纠正违价、稳定市场、
安定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王希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