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分目 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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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察 长 崔华岭
副检察长 宋炳正 曲金辉 尹同亮
【机构】1986年初,检察院设刑事检察一科、二科、经济检察科、政工科、法纪
检察科、 控告申诉检察科、 办公室。 1994年8月经济检察科改为反贪污贿赂工作局
(副局级) ,下设综合办公室、侦查一科、二科。1988年7月成立税务检察室,1988
年8月成立技术检察科,1990年2月成立法律政策研究室,1992年2月成立农行检察室,
1992年12月成立商店、温店镇检察室,1993年8月成立民事行政检察科,1993年1月成
立纪检组。 至1995年底,共18个科室59人,其中中共党员50人,共青团员8人,检察
员42人,助理检察员1人,书记员8人,法警4人。
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任职更迭表
(1986~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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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 职 │ 副 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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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性别│ 任 职 │ 备 注 │姓 名│性别│ 任 职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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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宝常│ 男 │1986.1-1987.4 │ │崔华岭│ 男 │1986.1-198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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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桂芳│ 男 │1987.4-1990.4 │1990.4-1993.3 │王长振│ 男 │1986.1-1987.4 │ │
│ │ │ │ 任专职书记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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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华岭│ 男 │ -1990.4│ │王福昌│ 男 │1987.4-199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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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董玉刚│ 男 │1987.4-199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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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张云海│ 男 │1989.4-1994.8 │ 1994.8 │
│ │ │ │ │ │ │ │任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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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曲金辉│ 男 │199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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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吴国平│ 男 │1993.1-199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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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宋炳正│ 男 │199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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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尹同亮│ 男 │1994.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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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及刑事技术工作】刑事检察主要是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提请
捕、 起诉的各类犯罪案件。1986-1995年共受理各类提请逮捕的案件565件797人,中
自侦案件20件2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12件707人,不批准逮捕39件46人,退回公补充
侦查29件41人。 批捕人犯中杀人犯28人,抢劫犯55人,强奸犯96人,盗窃犯3人,拐
卖人口犯7人,放火犯9人,其他犯罪270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起诉案709人,受
理自侦部门移送的起诉案犯132人, 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的486人, 免起诉的案犯
123人,不起诉的案犯4人,移送滨州分院审查起诉74人。
审查批捕、起诉,按照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分子,做到
法快审、快查、快捕、快诉,并准确及时有力,加快了办案速度,提高了办案质量,
捕阶段平均每案审结2.2天,起诉阶段平均每案审结9天。凡起诉到法院的各类刑事分
子,法院都作了有罪判决,对侦查、审判活动中出现的一般违法现象都及时提出察建
议和纠正意见。 同时, 还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扫黄”、“打”、
“打拐”等专项斗争,并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后与10余个企业部门立了联
系点,为打击和预防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
刑事技术工作自1988年8月技术检察科成立至1995年底,共进行刑事拍照164次,
具鉴定、 文检报告、意见51件次,出现场勘验8次,解剖尸体12次,活体检验13次。
95年与县保险公司成立“保险理赔中心”后,办理案件5件,增大了检察机关的透度。
【经济检察】主要是依法受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及有关涉税
犯罪案件。1986-1995年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428件,立案查处249件265人,其中贪案
142件147人,受贿案64件64人,挪用公款案8件8人,偷漏抗税案25件35人。涉及级干
部9人, 股级和一般干部56人,职工134人,其他39人。共追缴赃款赃物折款3.8万元
(包括偷漏抗税额79.4万元)。1988年,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后,突反贪污贿赂
斗争,依法从宽处理了一批投案自首案件。共计查处万元以上的案件12 12人,2万元
以上的案件2件2人, 5万元以上的案件1件1人。【法纪检察】主要是受理侵犯公民人
身权利,民主权利和渎职犯罪案件。1986-1995共受理各类法纪案件76件195人,立案
查处74件91人,其中玩忽职守案18件20人,法侵宅案15件19人,非法拘禁案13件18人,
重大责任事故案4件15人, 其他14件19。经审查,依法逮捕15人,起诉12人,免予起
诉15人。对一般违法行为转有关部门理。1992年,先后查处了县燃料公司副经理樊x
x骗100万元的玩忽职守案和温店大姜村村民姜xx法拘禁人质12天以上的两起大案。
从其特点看,玩忽职守发案率各类案件之首,重大案件数上升,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
件占立案数的25%以上。
【监所、控申、民事行政检察】监所监察主要是对监所的违法情况及时提出意见,
护监所的正常秩序,促使在押人犯认罪服法,查处少数监管人员的职务犯罪。10年,
对在押人犯进行各种形式的教育1505次, 大小检查449次,考察免予起诉、保外医外
执犯598人次, 建立帮教点25个。 1994年, 查处了监管人员周xx贪污犯人生活费
4057.20元的案件。
控告申诉检察主要是受理一些不服判决而申诉和举报的案件。 1986-1995年共受
来信来访823件次, 受理各类举报案件线索395件次,其中经济案件线索302件次,纪
案件线索93件次。查办申诉案件74件,其余按照“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有
关部门处理。从举报线索中,查处贪污受贿等经济案件44件,法纪案件10件。为动举
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利用集市搞法律咨询宣传;二是厂长、
经理来院开座谈会宣传;三是印发《致全县人民的公开信》5000份,进行张散发;四
是利用广播、电视讲话进行宣传;五是去各乡镇宣传。促进了举报工作的展,加强了
与群众的联系,增强了透明度,体现了党和政府惩腐倡廉的决心。民事政检察主要是
受理当事人不服法院已生效判决和裁定的民事行政案件。 自1993年8民事行政检察科
成立至1995年底,共受理申诉案件4件,立案查处2件,并建议滨州院提起抗诉,使已
生效的错误判决得到纠正。
【调研宣传】围绕检察工作的重点,难点及薄弱环节进行调查研究。各科室都配
调研宣传员, 及时传送稿件、信息。自1990年2月政研室成立至1995年底,共撰写价
值的调研宣传材料48篇, 编发《检察工作简报》62期,被省级单位采用3篇,地单位
采用23篇,《浅谈腐败之源的影响》被滨州检察分院评为优秀论文,较好地扩了检察
机关的影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政治、业务两个素质一齐抓,把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
在首位,注重政治教育同检察业务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建立一支严格依法办案,秉执
法、掌握政策、廉洁自律、精通业务的检察队伍,经常对干警进行职业道德、职责任、
职业纪律和廉洁勤政的教育。坚决贯彻《检察人员纪律》和三项禁令,并结本院实际
制定了10章45条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思想作风、纪律整顿,使广大检察警保持了良
好形象, 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改革开放作出了有益的贡献。至1995底,先后有2
名中青年骨干被充实进领导班子,把领导班子努力建设成为思想解放,拓进取,团结
务实,真抓实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国家法律的强核心。10年中,
先后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检察院连续二年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和“先
进集体”,3次受到滨州地委行署的表彰,税检室、法纪检察各1次受到省检察院、公
安厅的表彰,档案室2次受到省档案局的表彰,经济检察科、纪检察科各3次受到滨州
检察分院表彰,刑事检察二科、监所检察科各1次受到滨州察分院的表彰。1992年3月,
有1名同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工作者”,90年3月至1995年3月先后有5名同
志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其中有2名同被省检察院晋升1级工资。以表彰奖
励他们为检察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胡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