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分目 尹清泰(1918.6-19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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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维信(1914.5-1990.12),化名韩华挺,男,汉族。生于山东省阳信县钦明区
(今雷家乡)小王村一个普通农民家庭。
尹幼年相继入曹啦家村(今南曹村)小学,商店高级小学读书,1934年毕业后在
家务农。 在党的宣传教育和影响下,自觉投身革命,于193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在阳信从事地下工作。1940年7月由地方党组织介绍转入八路军。
抗日战争时期,尹清泰同志先后任中共山东省冀鲁边区三地委交通员,八路军冀
鲁边区6支队锄奸组长, 津南支队6连代理指导员,115师16团营特派员,渤海三分区
基干营工作组组长、清河区独立团特派干事,渤海阳信县工作队队长,县大队副政委、
阳信县县长。参加和指挥了冀鲁边区的吴桥歼灭战、土河崖战斗、黄骅战斗、阳信战
斗。因作战勇敢、抢救伤员被边区6支队政治部评为模范党员。在艰苦的斗争环境中,
他坚决执行党的坚持敌后抗日游击战争的方针,为开辟冀鲁边区抗日根据地、建立和
巩固人民政权、发展人民武装做出了重大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尹清泰同志历任阳信县县大队大队长,渤海四分区警卫团参谋长,
四分区21团、 渤纵7师3团和第三野战军33军290团政治处主任等职。参加了潍县、周
张、济南、淮海、渡江、广德、淞沪等重大战役、战斗。他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
牺牲,对敌斗争坚决。作战勇敢,身先士卒,先后两次负伤,被评为三等甲级残废。
被国防部授予“三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三级解放勋章”。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作
出了积极的贡献。
全国解放后, 尹清泰同志历任第三野战军33军290团和华东军区公安14师41团政
委,公安14师政治部副主任,华东公安部队政治部政干部部长,浙江军区宁波军分区
政治部主任、副政委,丽水、宁波军分区政委、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等职。1955
年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学习。1964年被授予大校军衔。这一时期,他保持和发
扬战争年代的优良传统,发挥共产党员和党的政治工作者的模范作用,严于律己,经
常深入基层,积极工作,为建设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化军队作出了积极贡献。1980年
被批准离职修养。1987年2月27日因病逝世于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