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信(1914.5-1990.12),化名韩华挺,男,汉族。生于山东省阳信县钦明区
(今雷家乡)小王村一个普通农民家庭。
尹幼年相继入曹啦家村(今南曹村)小学,商店高级小学读书,1934年毕业后在
家务农。 在党的宣传教育和影响下,自觉投身革命,于193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在阳信从事地下工作。1940年7月由地方党组织介绍转入八路军。
抗日战争时期,尹清泰同志先后任中共山东省冀鲁边区三地委交通员,八路军冀
鲁边区6支队锄奸组长, 津南支队6连代理指导员,115师16团营特派员,渤海三分区
基干营工作组组长、清河区独立团特派干事,渤海阳信县工作队队长,县大队副政委、
阳信县县长。参加和指挥了冀鲁边区的吴桥歼灭战、土河崖战斗、黄骅战斗、阳信战
斗。因作战勇敢、抢救伤员被边区6支队政治部评为模范党员。在艰苦的斗争环境中,
他坚决执行党的坚持敌后抗日游击战争的方针,为开辟冀鲁边区抗日根据地、建立和
巩固人民政权、发展人民武装做出了重大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尹清泰同志历任阳信县县大队大队长,渤海四分区警卫团参谋长,
四分区21团、 渤纵7师3团和第三野战军33军290团政治处主任等职。参加了潍县、周
张、济南、淮海、渡江、广德、淞沪等重大战役、战斗。他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
牺牲,对敌斗争坚决。作战勇敢,身先士卒,先后两次负伤,被评为三等甲级残废。
被国防部授予“三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三级解放勋章”。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作
出了积极的贡献。
全国解放后, 尹清泰同志历任第三野战军33军290团和华东军区公安14师41团政
委,公安14师政治部副主任,华东公安部队政治部政干部部长,浙江军区宁波军分区
政治部主任、副政委,丽水、宁波军分区政委、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等职。1955
年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学习。1964年被授予大校军衔。这一时期,他保持和发
扬战争年代的优良传统,发挥共产党员和党的政治工作者的模范作用,严于律己,经
常深入基层,积极工作,为建设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化军队作出了积极贡献。1980年
被批准离职修养。1987年2月27日因病逝世于杭州。
第二分目 尹清泰(1918.6-1987.2)
陈维信(1914.5-1990.12),化名韩华挺,男,汉族。生于山东省阳信县钦明区
(今雷家乡)小王村一个普通农民家庭。
尹幼年相继入曹啦家村(今南曹村)小学,商店高级小学读书,1934年毕业后在
家务农。 在党的宣传教育和影响下,自觉投身革命,于193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在阳信从事地下工作。1940年7月由地方党组织介绍转入八路军。
抗日战争时期,尹清泰同志先后任中共山东省冀鲁边区三地委交通员,八路军冀
鲁边区6支队锄奸组长, 津南支队6连代理指导员,115师16团营特派员,渤海三分区
基干营工作组组长、清河区独立团特派干事,渤海阳信县工作队队长,县大队副政委、
阳信县县长。参加和指挥了冀鲁边区的吴桥歼灭战、土河崖战斗、黄骅战斗、阳信战
斗。因作战勇敢、抢救伤员被边区6支队政治部评为模范党员。在艰苦的斗争环境中,
他坚决执行党的坚持敌后抗日游击战争的方针,为开辟冀鲁边区抗日根据地、建立和
巩固人民政权、发展人民武装做出了重大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尹清泰同志历任阳信县县大队大队长,渤海四分区警卫团参谋长,
四分区21团、 渤纵7师3团和第三野战军33军290团政治处主任等职。参加了潍县、周
张、济南、淮海、渡江、广德、淞沪等重大战役、战斗。他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
牺牲,对敌斗争坚决。作战勇敢,身先士卒,先后两次负伤,被评为三等甲级残废。
被国防部授予“三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三级解放勋章”。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作
出了积极的贡献。
全国解放后, 尹清泰同志历任第三野战军33军290团和华东军区公安14师41团政
委,公安14师政治部副主任,华东公安部队政治部政干部部长,浙江军区宁波军分区
政治部主任、副政委,丽水、宁波军分区政委、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等职。1955
年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学习。1964年被授予大校军衔。这一时期,他保持和发
扬战争年代的优良传统,发挥共产党员和党的政治工作者的模范作用,严于律己,经
常深入基层,积极工作,为建设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化军队作出了积极贡献。1980年
被批准离职修养。1987年2月27日因病逝世于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