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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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
2月13~23日, 召开全县五级干部会议,传达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
想认识,把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2月,对全县错划的77名右派分子着手改正,1980年2月27日结束改正安置工作。
3月, 在雾宿洼动工建设万亩方田,设公社级管理机构,生产统一经营。1980年
停办,土地划归原属村庄耕种。
同月,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地主富农摘帽间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间题的决定》为地
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摘了帽子,给地富子女改定为人民公社社员成分。
春,全县推行农业生产联产承包“五定一奖”责任制,即定劳力、地块、产量、
投资、报酬,实行超产奖励。把劳动者的责、权、利结合起来,生产关系得以初步调
整。
10月22日,中共阳信县委制定落实干部政策检查验收意见,对几年来复查甄别的
“文化大革命”中及以前历次政治运动中的案件进行检查验收。至此,全县已有95.6
%的脱产干部案件和98. 3%的农村基层干部、 党员案件做了复议。其中,平反“文
化大革命”中冤、错、假案1086起,924人得以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