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类 赵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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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河(1935~1985) ,音乐家。生于阳信县智五乡赵家集(今银高乡赵集村)。
父早逝,随母外居。12岁参加工作,21岁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渤海军区耀南剧团、
山东军区文工区、济南军区文工团工作。1958年由部队转业到山东省歌舞团工作,期
间曾任乐队队长、副团长、乐队指挥等职。被选为中国音协理事、音乐家协会山东分
会常务理事。赵颇具乐队指挥才能,善取众指挥之长,仿效他人之一技。省歌舞团演
出第一部歌剧《洪湖赤卫队》 时, 由赵指挥,博得观众热烈掌声。尔后指挥了歌剧
《茶童歌》 、 《白毛女》、《江姐》,舞剧《白毛女》、《沂蒙颂》、《雷锋》、
《狼牙山五壮士》等,交响乐《自新大陆》、《天方夜谭》、《红旗颂》等。赵除研
究乐理外,经常深入基层体验生活,从事音乐创作。先后创作了舞蹈音乐《伟大的战
士一王杰》、《雪地练兵》。谱写了《层林尽染》、《大海作证》、《农奴戟》等歌
剧音乐。创作了管弦音乐《春》。为电视剧《选材》、《夙愿》、《小尾巴》、《石
老人》等谱写的音乐,在省内外享有较高声誉。赵毕生精力和心血倾注于音乐事业,
贡献卓著。多次被评为济南军区文工团、省歌舞团及省文化局先进工作者。1985年12
月5日,心脏病突发,在济南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