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类 张登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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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登贤(1888~1971) ,阳信县崇德区前阎张家(今温店镇前阎张村)人。少年
丧父,与母弟3人度日,18岁拜高浪头村王炳禄为师,学熟皮,做皮货,艺成,自营车
马挽具。
1923年与师王炳禄、王炳贞3人去哈尔滨做工。1925年回家,子侄4人继续以制作
花鞭为业,同时做皮包、钱夹、皮带之类。不久学会自制红革工艺,由日用品发展到
做武装带、枪套等军需品,立字号“恒泰昌”。产品由乐陵县的“福兴顺”、柴胡店
的“文宝斋”、惠民县的“文盛祥”定点销售,知名度日高,店堂若市。“七·七”
事变后, 日军占领阳信县境,张令3个儿子去桓台县岔河避难,招揽点零活谋生,张
歇业在家务农。
1938年肖华司令员慕名派侦察排长赵雷登门协商做军需品,张当即承诺。为防止
日伪骚扰,在闲院内盖了3间有门无窗的小作坊,日夜为人民军队赶制军需品。
1945年县境解放后,张送技术精干的二儿子去乐陵县被服厂工作,自己仍在家中
从事制革工艺。 1956年实行公私合营,命两儿、两女带着全部(计5大马车)器械加
入县皮革生产合作社。张虽因年老未入社,但对开创的事业极为关心。得知皮革生产
合作社开发皮鞋产品,技术人员不足时,亲自赴天津动员好友薄金亭、李振国以及旅
居北京的女婿王修金、女儿张桂芝(皆为皮鞋专业)来阳信县入社。并命正在北京经
商的四子安太,卖掉马车,买一台专做皮鞋用的缝纫机,回县参加合营。阳信县皮革
生产合作社, 以其子女、亲友9人为班底组成。皮革社初办,资金受限,张主动将家
中准备建房的房梁,找工匠做成模具、案板送到皮革社,工料分文不取。张经常教育
子女树立敬业精神,恪守产品质量第一,以质量求生存的信条。
张登贤为人耿直,对人谦和,为乡里所敬佩。1971年去世,时年8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