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类 王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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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复成(1908~1951),字继武,化名姚杰三。昌邑县祚山乡新河头村人。自幼
性情野蛮。读书三、五年,辍学不务正业,天长日久,嫖赌吃喝成性。
1927年,王凑集了一伙赌徒,到昌邑县民团当兵。1930年以后,王被编到第五专
区(惠民)专员兼保安司令赵明远部当班长。1937年“七·七”事变后,赵明远南逃,
国民党冀鲁边区司令刘景良假借抗日当上第五专区专员兼司令,王随即投靠了刘景良,
因惯于拍马奉迎, 很快当上刘的副官, 后升任传令队长、特务大队长、特务营长。
1940年特务营被编为补充二团接受了伪军司令刘佩忱的收编,王部被派往何坊驻防。
在二刘的指挥下, 王打出了“剿共重于抗日” 、“宁亡于日,不亡于共”的旗号。
1942年5月,国民党游击县长薄益三被阳信汉奸俘虏,王兼任阳信县游击县长。这年,
王配合刘佩忱部扫荡了中共根据地的鹑鸽李、五秘(含今西秘、侯秘、大秘、东秘、
小秘家五村)、赵南湖等村,一次就杀害干部、战士、群众10余名。
1944年,王因反共有功,被国民党山东省挺进军总司令李延年任命为山东省挺进
军第二十六纵队司令。从此,催粮逼款,派兵、派枪接连不断,如有违者轻则非刑吊
打,重则枪杀活埋,“二团进了庄,鸡犬遭了殃,东西抢个净,男女赶快藏”的民谣
是真实的写照。
1945年8月阳信城解放, 王率领残部逃亡济南卧牛山。其部被国民党山东省长何
思源编为警备三旅,王任旅长。同年被改编为警备保安三师,王任副师长兼八团团长。
不久被派驻张店与八路军作战,战败回济被解职到编余军官总队学习。何1946年去北
平,任北平市长后,王追随北平依附,被任命为北平市清洁卫生队总队长。北平和平
解放后,共产党对王以起义人员对待,给予适当工作。王本性不改,仍与同伙密谋进
行反革命活动。1951年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始后,王隐瞒罪恶历史,拒不交待,由北京
市公安局将其逮捕归案,处决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