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类 劳之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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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之常(1873~1948),字逊五,阳信县新化区劳庄(今银高乡小劳村)人。
劳8岁入西程坞私塾。 1886年(清光绪十二年)考入天津北洋武备学堂第二期。
1897年(清光绪二十三年)又入北洋武备学堂铁路工程科首期学习,各科成绩均为优
异, 且通英、德、日等7种外语。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毕业后,任京汉铁路局
技司(技师)。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劳从遭受旱灾的阳信县招工2000余名修筑
铁路。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劳任浙江铁路局技司,主持沪杭甬铁路的勘测、设
计、施工。1910年(清宣统二年)劳被清廷升为补用道员,浩赠其曾祖父、祖父、叔
祖父、伯父、父亲均为资政大夫,其母为浩命夫人,以示嘉奖。1912年任浦信铁路工
程管理局长, 兼署津浦铁路总工程师。1917年1月任津浦路管理局副局长兼署交通部
参事。 同年3月任山东(黄河)三游河务总局总办(驻洛口)。劳督办河务期间,步
行考察了山东段黄河治理情况,与技术人员探讨治河方案。并著《治黄管见》一书,
提出了“裁弯取直,束水攻沙”的治河主张。1918年督修白龙湾黄河北岸固坝防险工
程。
1919年1月, 劳署理山东河务局局长,兼署山东国际救济委员会会长,中国国际
饥懂委员会委员。同年秋末归故里探亲,捐银币千元倡修《阳信县志》。1920年4月,
劳任山东河务局局长。同年夏,华北五省大旱,鲁西北35县受灾。劳多方奔走,为灾
区募捐,并捐款千元贩济阳信灾民。同年秋,劳参与以工代赈修筑济(南)无(棣)
公路阳信段。是年又为惠民岱北公学购置校田,以扩大学校经费来源。
1921年7月, 山东境内黄河在利津宫家坝等处决口泛滥。鲁北受灾面积5400平方
公里。 9月劳受北京政府大总统徐世昌之命协助山东省长田中玉负责宫家坝决口堵合
事宜,并赴灾区安抚灾民。因劳在任内颇有建树,北京政府授予二等大绶宝光嘉禾章
及四等文虎章各1枚。
1922年4月, 劳被选为中华工程师学会副会长,并于本月24日主持在北京青龙桥
举行的詹天佑大铜像揭幕礼及学会10周年纪念会。同年6月升署北京政府交通部次长,
11月任交通部次长。12月奉大总统黎元洪之命与鲁案善后督办王正廷办理接管胶济铁
路事宜。12月任交通部代总长。此间代表中国政府与日本政府在青岛正式办理了胶济
铁路及其支线并一切附属财产的接管手续。
1924年11月,劳调任交通警察总司令兼京汉铁路局局长,1925年春离职回故里。1926
年7月22日,劳复任交通部次长,并兼京汉铁路局局长。在其任内,致力发
展铁路事业,为此得北京政府所颁一等大绶宝光嘉禾章1枚。
1927年1月,劳辞去交通部次长之职,专任京汉铁路局局长,同年6月卸任。此后,
寓居天津, 与曹锟、吴佩孚等交往甚多。1936年5月,劳出任冀察政务委员会之交通
委员会顾问。 1938年5月,劳谢辞伪山东省长马良聘其出任省总务厅厅长之职。1939
年为避水灾,劳由天津迁居北平西城斜街19号山东同乡会内,靠变卖家产维持生计。
1948年入北平“耆英会”。同年12月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