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类 李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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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孚青(1890~1947) ,又名李春岳。生于阳信县徙义区北辛庄(今阳信镇北辛
村)。出身于剥削家庭。读书10余年,19岁下学,在阳信县衙柜房当学徒,后去济南
投靠李景林(国民党驻山东司令),加入国民党军官学校学习。结业后,给李景林当
随身副官年余。回家后,跟随赵壁(国民党团长)在沧州一带充任散兵收容所军需,
嫌收入不足所用,回乡在劳卫亭的庇护下经收阳信县商业税。1932年李行贿买通县长
刘子安,在县公安局充任教育股长。
“七·七”事变后,李纠集一伙地痞组成“游击队”。投靠日军宪兵队当靠山,
被日军宪兵队长德安命为阳信县宪兵队长。由于李阴险心狠,治人有方,甚得德安信
任。
1940年宪兵队改为清乡队,李任伪队长。经常以“八路”罪名乱捕无辜百姓。一
次李汉元等9名农民在一起打小牌, 硬说是八路军在搞地下活动, 抓去全部枪杀。
1942年伪阳信县警备队成立,李为大队副。李本已有一妻二妾,竟又冲佛门强占了尼
姑长林,还在南门里设外宅,强行与劳姓农家少女姘居。
1945年春,伪县长朱鸿昌投靠国民党山东省挺进军二十六纵队司令王复成,李继
任伪阳信县县长兼警备大队长,是年夏季,八路军佯攻温店伪据点,在洪家洼设伏诱
李率部增援,李中计,全部被俘。三军分区首长李广文、黄荣海对其攻心,晓以民族
大义,当时李也痛心疾首,表示不再为日军卖命效劳。释放后,仍蓄意与八路军对抗。
8月21日阳信城解放, 二次被俘,经教育再次释放。李反动立场仍然不改,潜逃到天
津组织“还乡团”。1946年夏,被乐陵县公安局在沧州捕获,押回阳信,处决于县城
西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