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类 董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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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琦(1472~1546),字天粹,号东楼。生于阳信县大董家庄(今商店镇大董村)。
1505年(明弘治十八年)进士,授山西省高平县令,三年后升户部主事,又晋本司员
外郎、陕西按察司佥事、山西按察司佥事。
董秉性耿直,不畏权贵,一生历尽坎坷。任高平县令时,正值权阉刘瑾恶党为患,
董临危不惧,依然理政治法。对犯者按律制裁,加之平时果断明达,深受百姓仰戴。
执政期间,多次受到诬奏,4次革职,2次坐牢。他面对挫折,不颓唐,不更辙,节操
刚贞。任山西佥事时,审理皇族宗室侵夺民田一案,以法公断,内外肃然。太史吕楠
称其“政、学两善,明于法之用,不失经之体”。
董自幼手不释卷,博览群书,少年立志“视天下事无不可为”。做官后,“干国
事如家事,视百姓如己子”。董的治学理政节度,对次子董邦政(曾任六合县令)影
响极深,其慷慨性格,超群才识均在任六合县令和后来平倭时显露。
董年逾五旬,辞官归田,于本村私立东楼书院教学育才。20余年非公事不进官府,
75岁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