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地方党委和政府采取送外地代培、进修等多种形式对体育拔尖人才进行
重点培养,1956年县体委建立运动员制度,使体育人才训练和培养制度化。至1985年
共培养等级运动员283名,其中二级运动员4名(女1名),三级运动员136名(女39名),
少年级运动员143名(女62名)。并培养等级裁判员22名,其中田径二级裁判8名(女
1名),篮球二级裁判10名(女1名),三级裁判4名(女2名)。全县共为各级体育学
校和专业体育团体输送合格人才47名(女21名),其中省女排2名,省男排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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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地方党委和政府采取送外地代培、进修等多种形式对体育拔尖人才进行
重点培养,1956年县体委建立运动员制度,使体育人才训练和培养制度化。至1985年
共培养等级运动员283名,其中二级运动员4名(女1名),三级运动员136名(女39名),
少年级运动员143名(女62名)。并培养等级裁判员22名,其中田径二级裁判8名(女
1名),篮球二级裁判10名(女1名),三级裁判4名(女2名)。全县共为各级体育学
校和专业体育团体输送合格人才47名(女21名),其中省女排2名,省男排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