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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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
县内历来有节日、喜庆、迎宾清扫庭院,房屋除尘的传统良风,但仅限于“自扫
门前雪”,公共场所长期无人问津,以致粪便、垃圾堆叠,污水四溢,春日尘土飞扬,
夏日蚊蝇孳生,传染病年有发生。1952年起,环境卫生纳入爱国卫生运动的内容(详
见第三节)。
食品卫生
食品卫生向无监督管理,建国后逐渐纳入监督管理范围。1958年县卫生防疫站设
专人管理食品卫生,对公共食堂及饮食服务行业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1963年
评选城镇卫生食堂25个,占食堂总数的60%。从业人员每年履行查体一次,不适应者
由所在单位更换。市场食品卫生由卫生、工商、税务、公安部门联合组成的集市食品
卫生管理小组管理,逢集日履行检查,并当即确定处理意见。1962~1965年共销毁假
茶叶400公斤、变质螃蟹150公斤、罐头200瓶、含恙虫白糖2000公斤、过期变质梨酒
600瓶、含砷酱油1万公斤、病死羊肉16公斤、米猪肉63公斤、腐烂瓜果1500公斤。
1983年贯彻《食品卫生法》,县成立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县直机关及各公社配备
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员,宣传《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知识,履行监督职责。
1983~1985年先后培训食品卫生监督员130名,饮食单位负责人255人次,经售人员750
人次,帮助11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了食品卫生档案。凡饮食服务人员,以及个体
摊贩,每年查体一次,合格者发给《健康证》、《卫生许可证》,无证者不准开业。
此外,根据不同季节对冰糕、汽水、熟肉及其制品、糕点、酒类进行卫生监测,不合
格者予以销毁或取缔。
学校卫生
学校历年来有“内外整洁”的传统习惯。建国后把学校卫生提到了讲究卫生,减
少疾病的高度。1958年遵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保健工作领导的联
合指示》,对学生实行时节性免疫接种。又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保护学生视力
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保护学生、教师身体健康和劳逸结合间题的指示》,县防疫
站于1961年对阳信一中742名学生进行蛔虫检查,大便阳性率为82%。1962年进行了
砂眼普查普治,患者占学生总数的85%,治愈率80%。1966年对阳信一中、四中和城
镇4处完全小学共35个班、1405名学生进行视力检查。1979年县卫生局、教育局联合
对全县中小学保健工作进行检查,提出了增加保健体操的建议,随即培训保健教师63
名,普遍推广了眼保健操。1982~1985年先后3次对中小学学生进行健康抽查,其中
1984年抽查8528名,视力减退者428,名,占抽查人数的5%。1985年抽查小学生6070
名,视力减退者188名,占3.1%,抽查中学生3316名,视力减退者427名,占12.8%。
据此,提出在校舍改造中扩大教室采光面的建议。
劳动卫生
1956年农业合作化以来,除全面推行妇女“四期”保护(见妇幼保健一节)以外,
卫生部门还于农忙季节组织医务人员,携带药品深入田间、场间巡回医疗,宣传预防
农药中毒常识。1964年对县属工厂企业职工进行健康检查,根据发病特点,分别提出
除尘降温和妥善处理污水的建议。1978~1985年对工厂企业实行卫生监测,将“三废”
(废水、废气、废渣)纳入环境保护常规管理,预防有毒物质损伤职工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