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辑 医疗制度 资料库:阳信县情资料库 章节:阳信县志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3/section/1/article/52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3/section/1/article/52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合作医疗 1959年开始在农村推行合作医疗制度,1970年有187个生产大队实行。由于管理 混乱、经费拮据,到1972年底已有154个生产大队中止合作医疗。1973年5月,山东省 革命委员会颁发了《农村合作医疗试行办法(草案)》,重新组织推行合作医疗制度, 1976年农村合作医疗普及全县各个生产大队。 农村合作医疗,分为队办和社队联办两种方式。城关、劳店等12处公社所属438 个生产大队,占生产大队总数的83%,采取队办方式,医疗经费由生产大队、生产队 从公益金中提取一部分,社员自筹一部分,社员享受免费、半免费医疗,或只收药品 成本费。水落坡公社所属88个生产大队,占生产大队总数的17%,采取社队联办的方 式,由社员每人每年交纳5角钱的医疗基金,全年享受半免费医疗待遇,不足部分由 社队统筹支付。实践证明,此两种方式的农村合作医疗,其经费支出均与社队的经济 基础不相适应,1982年一律停办,为自费医疗的传统方式所取代。 公费医疗 从1945年县境解放到建国初,国家工作人员医疗费由所在单位适当补助。1952年 6月27日,政务院颁发《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 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对所属人员实行公费医疗制度。1953年5月, 成立县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将医疗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并直接拨给县卫生科统一 使用,凡属公费医疗的一律到指定医疗机构(县卫生院、区卫生所)就诊取药,医疗 机构凭据与县卫生科结算。及至1962年,医疗费(每人每月2元)年年稍有节余, 1963年上半年医疗费出现超支趋向,占全年经费总数的66. 29%。据此县财政科、卫 生科联合制定了《关于执行山东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若干规 定的意见》,遏制了经费超支现象。“文化大革命”十年间,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遭 到破坏,公费医疗经费年平均超支18. 9%。1977年遵照卫生部《关于纠正“文革” 期间公费医疗经费开支出现混乱现象的指示》精神,进行整顿,重新恢复“文化大革 命”前的规章制度。至1985年超支现象有所收敛,但未彻底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