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医疗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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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队伍
清末民初,县内有个体中医药人员200余名。1949年310名,与县内总人口比为1:
831. 7,个体开业坐堂候诊或巡诊。建国后,地方政府重视中医事业的发展,引导个
体开业医生走集体化道路,从1951年起试办联合诊所,至1956年吸收237名加入联合
诊所,19581959年分别充实于公社医院、耕作区保健站,并转为集体所有制公职人员。
1962年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精简83名。由于自然减员,
至1965年实有医护人员28名,药剂人员14名。与全县人口比为1:6914。从1978年开
始医科大中专毕业生陆续调入,至1985年中医队伍增至113名。其中:医生49名,包
括中医师5名,中医士36名,其他中医8名;药剂人员64名,包括中药剂师10名,中药
剂士30名,中药剂员24名。与全县人口比为1:3445,与西医比为1:3.88。
西医队伍
1931年全县仅有西医l名,1949年增至27名。建国后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和地方自
培训练,西医队伍逐年增加,1958年各类西医人员达75名,1965年增至207名,与全
县人口比为1:1362。1985年增至489名,与全县人口比为1:886。主要集中于县属医
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
乡村医生队伍
根据《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关于“开展公共卫生工作和社员家庭卫生工作”
的规定,从1956年4月起至年底,全县配备生产大队保健员(兼职)1222名,从事生
产大队范围内的卫生防疫和常见病治疗,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称卫生员,1970年改
称“赤脚医生”,1984年更名为乡村医生,经过考核合格任职者657名,1985年增至
77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