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招生及人才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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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
私塾招生 县境私塾招生不定期,学生年龄不限。一般起于7岁,征得校董同意入
塾。入塾时由家长带领子弟在校董陪同下面见塾师,允许后,先跪拜圣人孔子画像,
再跪拜塾师。此后塾师用一方块红纸写上“XXX某月某日入学大吉”字样贴在首读本
的扉页上,表示正式招入私塾。
小学招生 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通常由家长领子女(一般在7周岁以上)报名入
学。1912~1963年,初级小学四年级毕业后,经考试合格,升入高级小学(五、六年
级)学习。1964~1985年实行“五年一贯制”,小学五年级毕业后报考初级中学。
初中招生 建国前中学招生,不受籍贯限制,由招生学校印发招生简章,学生根
据自己的志愿,选择报考。各校招生时间不统一,考试后按得分高低依次录取,额满
为止。建国后至1985年中学招生,全县统一时间,统一考题,统一阅卷,然后按统一
分数录取。
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清末民初,师范讲习所(后改为初级师范学校)招收高
级小学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通过文化考试,按得分高低依次录取。建国后至
1966年,高中、中专学校招生,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按所报志愿、分数高低录
取。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到1970年,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停止招生。1971~
1976年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招生,采取贫下中农或工人宣传队推荐的办法,着眼于
“根红苗正”,不看学习成绩,看出身成份。1977年恢复招生考试制度(中等专业学
校由地区统一出题、阅卷、录取)至今。
人才输送
建国前,报考高等院校,需按学校招生简章,到投考学校参加入学考试。建国后
至1966年期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然后按个人志愿、身体状况、分数高
低录取。1966~1970年,高等院校停止招生。1971年到1976年,采取“自愿报名,群
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相结合的办法,从工人、农民中选拔学生。标准是:
政治觉悟高,阶级观念强,出身于革命军人、干部职工、贫下中农家庭子女。1977年
恢复招生考试制度,由省统一文化考试录取。1978年开始,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985年仍如是。

1977~1985年全县大中专升学情况统计表
┌──┬────┬─────┬─────────┬────┐
│年份│报考人数│升大专人数│升中专人数 │ 升技工│
│ │ │ ├────┬────┤学校人数│
│ │ │ │高中中专│初中中专│ │
├──┼────┼─────┼────┼────┼────┤
│1977│3962 │22 │1 10 │ │12 │
├──┼────┼─────┼────┼────┼────┤
│1978│7624 │11 │88 │ │22 │
├──┼────┼─────┼────┼────┼────┤
│1979│337 │29 │59 │32 │28 │
├──┼────┼─────┼────┼────┼────┤
│1980│2421 │10 │94 │ │ │
├──┼────┼─────┼────┼────┼────┤
│1981│1253 │14 │52 │49 │18 │
├──┼────┼─────┼────┼────┼────┤
│1982│4548 │9 │33 │51 │19 │
├──┼────┼─────┼────┼────┼────┤
│1983│ │48 │42 │47 │11 │
├──┼────┼─────┼────┼────┼────┤
│1984│427 │59 │53 │66 │15 │
├──┼────┼─────┼────┼────┼────┤
│1985│ │54 │48 │11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