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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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制度
建国前私人工商业的招工,为自行雇用自行解雇,小手工业者多是从师学艺,以
师带徒,学习期满后,可随师做工,或自立门户经营。
建国后,招工、用工制度在国家计划控制下,逐步完善。50年代初,招工对象主
要来自农村,使用中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视情而定,或辞退或续合同。1957
年开始,劳动部门根据用工计划,全县统一招收农村劳动力。1959年,省劳动局发布
了《关于做好固定工人工作的意见》,县劳动部门对固定工的招收、录用实行亦工亦
农,能进能出的劳动制度。本着多生产、少用人的原则,在整顿劳动组织,核定单位
现有人数的基础上,按照各产业所规定固定工的比数,结合定员定额,进行固定。固
定工人条件是:本人自觉自愿地参加工业生产,并有一定的熟练技术,由劳动人事部
门审定批准后,纳入计划管理。1979年,根据全国劳动工作会议精神,招工、用工制
度有所改进,即招收工人必须有增人计划,由劳动部门对招收对象实行德、智、体全
面考核,择优录用,统一分配。招工对象一般为城镇户口,16~22周岁、身体健康的
未婚青年。1984年,遵照省政府《劳动制度改革的四个暂行规定细则》,全县招工、
用工不再实行固定工制度,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合同制工人的政治、生活、工资等
方面的待遇与固定工相同。招收合同制工人的条件是: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具有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6~25周岁的城镇户口的未婚青年;普通壮工和四级以上技
术工,年龄为35周岁以下,不受婚姻状况的限制。1985年,全县招收劳动合同制工人
310名。
临时工的使用和管理
1957年以前的临时工,主要是用于临时性、季节性生产岗位。1958年“大跃进”
运动开始后,企业盲目增人,用工单位随意把短期临时工人改为长期临时工。不分季
节,不分闲忙,临时工均不离岗位,导致单位人员一度膨胀,临时工使用管理混乱。
1965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改革对临时工的使用和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后,临时工
的使用和管理逐步纳入正规化。县劳动部门在执行规定中本着在国家下达的固定工年
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指标以内,有计划的少用固定工,多用临时工,凡是临时性、季
节性强的工作都使用临时工。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临时工制度被否定,临
时工的使用和管理出现无章可循局面。1971年1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临时工、
轮换工制度的通知》精神,县内取消临时工制度,改为单一的固定工制,并对1970年
9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临时工,除个别情况外,办理了转正手续。1975年,部分县属
企业出现劳动力不足的现象。为解决这一矛盾,从农村选调了部分劳动力作计划外使
用,保持农业人口身份,做工期间参加生产队分配,劳动报酬由用工单位与出工生产
队直接结算。用工形式主要采取轮换工、预约工两种,轮换工一般3至5年。1978年底,
全县在岗亦工亦农人员145名。
1979年在劳动工资计划管理基础上,压缩、清理计划外用工,逐渐把各种用工纳
入计划管理轨道,使用临时工必须在劳动部门下达的计划指标内统一招收。1985年底,
全县在岗的临时工共815名。
知识青年就业管理
60年代初,国家号召城市知识青年(简称知青,下同)“上山下乡”,参加农业
生产。他(她)们响应号召,报名到农村插队落户,“文化大革命”期间形成高潮。
中共阳信县委于1974年9月成立知青上山下乡办公室,负责知青的安置和管理。当年
对来自济南、青岛、淄博等城市的首批知青进行了安置。知青下乡发给安置费,1974
年下乡者每人300元,1975年后每人500元。并对“知青点”拨发木材、柴油及其他生
产、生活物资,用于知青的生活、住房所需。知青在村劳动锻炼时间一般为2年,然
后招工回城。至1978年8月共接纳安置“上山下乡”知青201名。1980年全部回城就业,
知青办公室随之撤销。
待业青年安置管理
1973年以前,县内无城镇待业知青。1974~1980年,城镇待业知青由县知青办公
室管理。1981年县劳动服务公司成立后,改属劳动服务公司管理。具体做法是登记立
档、组织就业前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用人单位择优录用。1984年前的
城镇知青学校毕业后当年就业。1985年农转非人员增加,待业知青相应增多,当年安
排就业110名,其余待业。第三节 职工培训
政治教育
建国后,按历史发展时期对职工进行政治教育。主要内容是:1950~1953年先后
为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三大革命运动,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
主义)、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
济情报)运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19541958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1962~1965年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调整国民经济
的八字方针,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以及“四清运动”(开始以清帐目、清仓库、清
经济、清工分为重点,后发展为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为内容的政治运动)。
1966年“文化人革命”开始后,职工政治教育停顿。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
后,以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纠正“文化大革命”错误,实行拨乱反正为政治
教育内容。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
要内容,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其后至1985年先后增加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开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等政治教育内容。
文化学习
从1952年起,举办职工扫盲班、文化补习班,扫除职工文盲,提高文化素质。
“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断。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职工文化教育重新纳入计划,并
掀起学习的热潮。1984年7月,县供销合作社系统245名职工按工种必考科目参加统一
考试,考核及格的194名,占参加考试人数的79. 2%。11月又对148名职工进行《中
国近代史》文化考试,取得了平均90.68分的成绩。至1985年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
全县职工文化素质普遍有所提高。
技术培训
职工就业后,都进行技术学习和业务训练。对单靠以师带徒不能掌握的行业、工
种技术技能,则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期指导的方式解决。1953年,县供销合作社举办了
第一次业务培训班,历时一个月,培训棉花检验员32名。之后,一年一届举办棉检技
术员培训班,每次参加学员30~50名不等,时间30~45天。60年代,各行各业开展
“岗位练兵”活动,粮食系统是岗位训练“一口清”和“一称准”。营业员不用算盘,
说出该付多少钱,司磅员对上磅粮食不再上添下拿。工厂企业也针对行业特点,开展
不同形式的岗位练兵。对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均起到了良好作用。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大搞空头政治,大
批“业务挂帅”、“白专道路”,中断了技术培训和业务学习,使职工的业务素质一
度下降。“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恢复了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1980年,各系统、各
单位先后开办职工夜校或业务训练班。1984年1月,县供销社系统对560名青年职工进
行业务应知考核,及格人数420名,占应试人数的75%。1985年,职工技术培训纳入
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